可能是她总是想偿还我那次请客的人情。
所以,她总会找理由让我帮她一些小忙。例如电脑上不了网了,要么需要进城买些什么东西。等我帮完,她会拎一大袋东西给我,有吃的,有喝的,我记得她送我最多的是鸡胗,送了五六次。我推测她爱吃,其实我不吃这玩意。
一来二去,我们越来越熟悉。
熟悉到什么程度?
当时她在读博,要写博士论文,她把资料拿给我,让我帮着整理,她的研究方向是运动康复。她并不知道我在网络上是个写手,只是觉得我是个本科生,又没有考研计划,比较闲,应该有足够的时间和能力帮她整理资料。主要是翻译工作,从英文翻译成中文,那时的我还是懂英语的。
就这么交往了半年多,一切都很正常,我尊称她为刘老师,她喊我小同学,标准的师生关系,没有任何的不正经。咱连那个念头压根都没有过。
那是胡来。
当时,我在大学城骑了一辆700多块钱的变速自行车,已经很牛了。有段时间刘老师要带外地过来集训的排球队,排球队每天从他们学校跑步到海边,她就把我的自行车给借走了。
还我自行车时,她非喊我去她家吃水饺。
一室一厅,大学城旁边的新建小区,她租的。
说是吃水饺,其实还炒了菜,还弄了瓶红酒,张裕解百纳,那应该是我第一次喝酒吧?之前从来没喝过酒,喝的有些小晕。她说了一句我现在还记忆深刻的话:你跟别的同学不一样,你的未来不是在哪上班,而是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你要相信你刘老师的眼光……
好肯定的赞美。
我也心花怒放,真的吗?
她送我送出了很远,当时大学城周围一片农田,还种着玉米,我可能是喝迷糊了,突然抱住了她,而且手还乱动了,放到了她的屁股上,然后就再也不敢动了,她也没动。过了一会,拍了拍我的肩膀说:你还是个娃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