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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他小徒儿被玉真公主督促着练字时,拿太白老弟的诗练过字。

他不解道:“可诗写得比他好的人不少啊?大唐的男儿既能上阵打仗,又能写文作诗,说起来,老夫还是喜欢子羽兄的边塞诗。”

“没错,您老的子羽兄,王翰大人所写的边塞诗极好,丝丝对他笔下边塞的苍凉很是向往,更是从他的诗歌中,感受大唐男儿为护家国,抛头颅洒热血的悲壮万分可敬,所以丝丝这次游医,要出了剑南道,沿着河西一路往朔方和陇右去走一遭。”

“一个好的诗人,要游历天下,看完李唐的壮丽山河,经历沉浮起伏,心中装着家国天下,才能写出真正的好诗。”

李丝絮告诉他:“太白兄终有一日,能写出千古绝句,您老人家不懂的。”

“谁说我不懂?”

离开了青城山,孙医正的确有些依依不舍:“以我太白老弟的才学,有朝一日定能写出被万世传诵的佳作。”

“呵,嘴硬心软的老头!”

李丝絮看他激动的样子,失笑道:“真香啊!”

然后指着地图上出了剑南道,往陇右方向的路线,跟柳云莺商量:“丝丝想这样走,你这个在边塞长大的人,觉得可行吗?”

“出洮州进了河西,再经兰州去朔关境内,如果吐蕃不来犯,这条路线还是安全的。”

柳云莺问她:“小主子为何要先拐道去雅州?”

“跟火浣布有关,丝丝让王元宝在雅州地界找到了能织成火浣布的矿石,但长期接触这种矿石的人,极有可能染病。”

李丝絮叹气:“丝丝也不知道让火浣布问世,是不是做错了。”

“所以想去雅州看看,用自己一身医术,尽己所能为开采矿石的百姓做些什么,然后还想研制伤口感染和类似麻沸散那样的中成药,这样我大唐男儿在战场上受伤,能得到有效的救治,减少死亡率……”

光阴似箭,岁月如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