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志强在旁边气得把电话抢过来,声音冒着火:“林盛清你可以啊!记得她就不记得我了呗!亏我还那么信赖你!合着在你眼里我跟路人没啥区别!”
林盛清坐在阳台上,一手抱着猫一手拿着电话,很不客气地“嗯”了一声。
许志强还想说什么,被杨春丽赶走了,让他去厨房洗碗,洗不干净今晚不许睡床。
“你们,在一起了?”林盛清有些惊讶,吃惊之余还有些欣慰。
杨春丽没有遮掩,很大方地承认道:“我追的他,熬走了他三任女朋友,才把他追到手。”
林盛清嘶了一声,颇有些难以置信。
“你别看他长得清秀白净,最花心的就是他了,又浪又爱玩,高中时候就被他们学校校花表白,我去找他的时候知道他俩在一起了,回去的时候哭了一路。”杨春丽满不在乎地说出往事。
在同龄人眼中,许志强永远是闪闪发光的存在。
成绩好,性格开朗,家境富裕,模样又是女生中最喜欢的清秀斯文。
尖尖的下巴,干净利落的轮廓,笑起来眼里好像有星光,还有小虎牙和酒窝。夏日清爽的少年感十足。
那时候的杨春丽,沉默寡言,灰扑扑地像是角落里的蘑菇,无人问津。
许志强大大咧咧的性格,可以毫不在意地在她没地方去的时候把她带回家。
他又是细心的。看见她穿着那件洗得发白的衬衣会假装不小心洗坏给她买一件新的,她低血糖他口袋里就一直装着巧克力,除了他没人记得她的生日。
杨春丽永远忘不了那天,高考结束的夜晚。
空气中盈满蔷薇花的味道,少年倚靠在路灯下,白衬衫黑裤子,牵着她的手骨节细瘦。
他垂下眼睫,眼仁干净乌黑,混合着烟草味和淡淡的柠檬香。
弯着唇,音色清亮。“春子,小爷我就要考去京城了,你要是能跟我考到一个学校,我就跟你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