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夜十二点,昏暗的宿舍里亮着一盏台灯。

折叠小桌板打开,围着的四个男生中,其中三个都面露兴奋,另一个坐在阴影中面无表情,仔细看去,精致好看的眉眼间还透着淡淡的不耐。

一个胖乎乎的男生道:我说李胜,你喝多了想找刺激,别拉我们一起啊!

李胜大着舌头迷迷糊糊:我我失恋了!我发癫,作为舍友,陪一下不行?

他昨天刚被前女友甩了,今天晚上出去痛快喝了一场,不知道在外面听了什么,回来之后硬是拉着三个舍友要玩笔仙。

说是要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能有新女朋友。

甚至还拉上了那个几乎从来不说话的学霸,黎渊。

要知道,李胜清醒的时候,是万万不敢招惹黎渊的。

黎渊虽说长得实在是好看,身高一八五,宽肩窄腰,五官优越清俊,比那些娱乐圈偶像还要好看。

再加上成绩优异,每年的一等奖学金都是他。

按理来说,应该十分受欢迎才是。

但实际上,他几乎没有任何朋友,实在要说起来,整个学院,也就宿舍里的能跟他说几句话。

他实在是太阴沉了,从来不笑,独来独往。篳趣閣;

宿舍里的几个人相处时间长了,便知道黎渊其实人还不错,至少借他作业抄的时候,他从不拒绝。

大学两年下来,大家都熟悉到知道对方底裤颜色了,但所有人还是有点怕黎渊。

拉着黎渊玩这种荒唐的笔仙游戏,也只有喝多了的李胜做得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