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10点,当艾瑞克一脸痞子相地跳下计程车出现在酒吧门口的时候,他俨然已经换成了另一种身份。
深蓝色格子衬衫搭配黑色牛仔裤,脚上还蹬着一双崭新的限量版匡威运动鞋。啧啧,这像什么?难道是学生情人版的雷奥纳多?呵呵,不论怎么说,至少他对自己眼下的装扮可是十分满意。
“咳,艾瑞克。”正打算往里走,一个黑人大老粗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突然重重拍了一下他的右边肩膀,有些不耐烦地扭头,艾瑞克没想到来人竟然是约克。
“呃?咳,约克。”艾瑞克礼貌性地向他挥了挥手。
约克是尼尔城里一个名不见经钻的小扒手,他其貌不扬,虽然身材高大,手脚却出奇地灵活。
“艾瑞克,你这狗娘养的小子,还真看不出来啊。”约克越过他的身边,边走边回头打趣道,“什么时候我俩单独出来玩玩,小白脸似地想不到皮肉还挺硬,哈哈,我喜欢。”
“去你娘的狗杂种。”艾瑞克忍不住笑骂了他一句,他倒也没介意,不知道嘴里嘟嚷着什么,说着说着就进了酒吧。
这小子竟然还活着?艾瑞克的心里虽然惊讶,可面上却不露半点痕迹。看来那些地皮蠢货还没能查到他,要知道如果不是他,他又怎么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找到那个制毒窝点并且将它一锅端了。
不过想来也就是这一两天的事情,当那些人终于回过味来的时候,自然会找他算账,也省得自己亲自动手,费神费事的。这样想着,艾瑞克便决定原谅他之前的无礼辱骂,好吧,看在上帝的面上。
紧跟着他的脚步进去,途中顺带着还不忘从口袋里掏出那副早已为自己准备好的平光眼镜。不知道是谁说的,戴着这玩意可是能很好地隐藏眼角的杀气哦。
第4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