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哥!”周行恬小小的叫了一声,不好意思的解释:“简鹿哥说想请我去吃饭,但是我想到你们两个关系这么好,我去当电灯泡太不妥当了。”
简鹿听得舒坦,看人家小周说话多好听,多有礼貌。再看看林之下,整个一混世魔王。
简鹿都不在意,林深时就更无所谓了,随意道:“没关系,想来就来。”
周行恬看上去很心动的样子,怯怯的说:“那,就不客气了?”
“嗯。”林深时应了一声,坐在驾驶座上打了下喇叭,示意两人快点上车。
简鹿和周行恬并排坐在后座上,两个人之间气氛融洽,有说有笑的,时不时还问林深时几句,就算没得到回应也不在意。
周行恬向来是个演技派,不管是说话还是倾听,表现得都很让简鹿满意,丝毫感受不到危险的存在,还傻乎乎的觉得这是个好青年。
好青年不着痕迹的看了他老婆一眼,还要和他说悄悄话分享:“林哥的脖子真好看,他应该没特意保养过吧?比我们圈里好多天天涂颈霜的前辈看起来还要白。”
简鹿丝毫不掩饰自己的小骄傲:“深时不喜欢涂这样那样的,他这种就叫天生丽质难自弃,老天爷疼,没办法。”
那股子嘚瑟劲都快从话里钻出来了,就像一只开屏的公孔雀似的,摇动着华丽漂亮的尾羽,想让大家都来看、都来夸。
周行恬也很捧场,笑眯眯的说:“林哥要是进了娱乐圈,绝对会掀起一场腥风血雨。”
“算了吧,我已经很有压力了,不想再跟一群追星的小姑娘比来比去。”简鹿摸了摸鼻子,谁有他更能切身的知道林深时有多受欢迎?
这人生来就耀眼,万众瞩目。
我能抓住那一小点星光,就已经很知足了。简鹿想。
“到了,下车。”
林深时清冷的声音和着风雪从窗户里灌进来,让简鹿和周行恬都为之一振——车里开着空调,暖烘烘的,在半路上两人就有些昏昏欲睡。
简鹿跳下车,把大衣裹到仅着西装的林深时身上,走在他右手边挡住冬日里凌冽的寒风。周行恬跟在后头不免有些触动,虽然这人看起来笨笨的,但是对林深时是真的顶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