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想了想,寿康侯顿时觉得心里平衡了,快活地奔向了那个他盯住很久的小摊。
用现代的话来说,寿康侯是个名副其实的笔控。
然而,寿康侯的字其实写得并不怎么样,谢幸安也见过他的墨宝,即便有着翁婿这么一层关系,亦无法昧着良心睁眼说瞎话,给自己的老丈人贴金。
但这也依然挡不住寿康侯人菜瘾大,他美滋滋地买了各种各样一屋子的笔,全堆放在他的书房里,除了何矜,谁动跟谁急。
谢幸安倒也很想趁这个机会献殷勤,送老丈人一支中意的笔,自觉肯定能讨他老人家的欢心。
可当谢幸安兴致勃勃地往前走了两步、想要凑过去时,眼瞅着老丈人手里拿着的那支白玉套青玉,并细细刻着龙纹的狼毫笔时……
他居然忍着咳嗽,又撤回来了,撤回来了!
眼睁睁目睹一切的阿默:???
“大人,大人,怎么了?别怂,上啊!”阿默贴心地靠过去,热情似火地给谢幸安加油打气,“侯爷一向不大喜欢您,您可不能放过这个……”
在谢幸安马上就能化成利刃杀人的冰冷目光中,阿默讪讪捂住口鼻,闭了嘴。
妈呀,怎么他一个不留神,把实话给说出来了?
“废话,我该不知道这是个献殷勤的好机会吗?”谢幸安似笑非笑,对着阿默字字逼问、甚至有些狼狈道,“可那你觉得,是干脆不去抓住这个机会丢人,还是等凑过去之后,给钱时发现银子不够更丢人?嗯?”
谢幸安也想啊呜呜呜,可他大致扫了一眼就知道,荷包里的那点儿碎银子,根本就买不起这么支价值不菲的笔。
等他回去的首件大事,就是一定要去求何矜,再多给他身上留点儿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