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厮抱紧自己的皮,懵懂地点了点头。
“既然你这里的‘碧桃红’卖完了,那我还是下次再来看吧。我这人,在胭脂水粉的用物上是极为挑剔的,我看了一圈,你这店里剩下那些实在没我中意的。”
“实在不好意思了,谢夫人。”玉容轩的掌柜跟她陪笑着,躬身将何矜给送出门,“我昨日刚好不在店里,问了伙计才知,剩下的‘碧桃红’胭脂,恰好都卖给了镇北侯府付家的三小姐,实在对不住您了。”
但事实上,伙计告诉的原话却是,付婉仪昨天在整条街上逛游,挨个地找到铺子就问,哪些是何矜平日里常用的东西,她全都要。
可这毕竟是京城贵女们之间的争端,掌柜为了保住她家的小店,实在没敢直言。
一百盒胭脂,也得亏她能用得完。
何矜并没在意,只是微微出声一笑:“不碍事,等哪天有了,你就差人送到我府上去,车马费都给算上,也是一样的。”
“是是是,好嘞,您慢走。”
云棠再回到刚才何矜被抢荷包的地方时,正好望见她两手空空地从胭脂铺子里缓步踱出。
古语有言,没有一个女人能从胭脂和首饰铺子里全身而退,片叶不沾身的,如果有,除非她没有银子。
瞧瞧,谢幸安多不是人,竟虐待何矜至此,她一个堂堂侯爷的女儿,嫁了他之后,居然连买盒胭脂水粉的钱都出不起。
何矜慢慢抬起秋水似的眼眸,在春日明媚的阳光里,一下子就望见了街对面那个极为刺目的、银白色的面具。
这面具她是知道的,因为在书里曾不下十遍地描述过,地位大概类似于红太狼的平底锅,是云棠专属的极有标志性的东西。
此次算是何矜跟云棠真正意义上的初见,两个人其实或多或少都有些尴尬在。
嘶,原主的奸夫,怎么好巧不巧的,让她在这碰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