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容易忙完,终于到吃饭的时间了,决明拖着沉重的双腿,领了碗排队舀饭。
一碗粥,几片青菜,一个馒头便是今晚的晚饭。
决明狠狠地咬了一口粗面馒头,安慰自己这馒头总比没有吃的强。
趁热喝完粥,有人通知决明去守上半夜,决明忙把半个馒头包起来揣怀里,碗放好,边走边想:炊事班还要守夜?
到了地方决明才知道,管伙食的也要跟着守粮草。甚至到营地还要跟着训练,免得挪起地方来跟不上队伍。
——怪不得胖士兵的腿那么细,感情都是跑出来的。
营地的人吃完饭,闹哄哄地去帐篷里休息,跟决明搭班守粮草的还有好几个人,都没说话的意思。
决明蹲下来捏了捏小腿,他能感到小腿一阵胀痛,靴子里的脚也阵阵发胀,脚底发痛。
估计明天腿会更酸痛,决明揉了两把,站直身子等守夜结束。
守到后半夜,也不见有人来接班,决明叹了口气,估计自己这个菜鸟新兵被老兵坑了。
怎么办?只能守下去,万一被人发现缺人,两人都要受罚。
熬了一夜,第二日早饭时决明才拖着两条腿回去,匆匆吃过早饭后,跟着大部队继续往前走。
中午是不吃午饭的,只稍休息片刻,到后来决明也学会把早上的馒头留到中午,走在路上的时候拿出来啃两口。
于文还拿来一个水囊分给决明,等到没人的时候,决明都会小心拿出蓝珠给水囊灌满水——还好蓝珠还在身上。
第四日傍晚,浩浩荡荡的四千大军终于入了原州,决明也终于能喘口气坐下来挑挑脚上磨出的血泡了。
作者有话要说: 您的媳妇儿已自动送货上门,请签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