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子果然已经醒了,自己歪歪扭扭穿了衣服,光着脚蜷在客厅沙发上,看见我回来眼泪突然汹涌,“哥哥你去哪了!我还以为你离家出走不要我了呜呜呜”
我一看钟表,好家伙,快九点了,怪不得。
“爱子,是哥哥不好,哥哥锻炼忘了时间,你饿不饿?我们去吃肯德基好不好?”
坏了!想起外面群魔乱舞,我马上就要反悔,可是看着爱子一脸期待的样子,我又不忍心收回这话,以往看不到的时候不也没事吗?只要装作看不到它们,应该没事吧?
“爱子你先整理一下自己衣服,穿好鞋子,哥哥换件衣服咱们就出发”
我匆忙冲了个澡,换了身衣服,带上钱包,爱子早就坐在沙发等着我了,我三两下给她梳起来两个冲天辫,把她扣错位的扣子纠正,然后牵起爱子,鼓起勇气出了门。
这些怪物触发条件果然是互相看见,或者说它们优先纠缠有可能看到它们的人,并且可能对视线敏感。
该怎么才能避开视线呢?我一边看着爱子避免她把番茄酱涂到衣服上,一边苦苦思索。
遮住眼睛?可是那就不能走路了啊,这时,一个带墨镜的人引起了我的注意。
于是回去的时候我顺便买了一副墨镜。当然,回去的路上没敢试验墨镜有没有效果。
毕竟万一没有效果,我总不能带着爱子再狂奔三四个小时,就算我能吃得消,爱子也受不住啊。
新世界的大门一旦打开就关不回去了,接下来的日子里,我实验了墨镜,果然有效果。
然后我开始试验怎么才能消灭怪物,虽然用刀砍,用火烧,撒食盐(?)
都不能对这些怪物造成伤害,但是我已经摸清了这些怪物的底细——
就像口袋宝可萌一样,随处可见的必定是最低级的,所以我没必要对这些东西赶到害怕。
它们短时间内只能给人带来不适,时间长了才会生病。我想,我对它们不能造成伤害,但是疼痛肯定有的,多打疼它们两次,小怪物就知道离我远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