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开始只有一些街坊邻居,甚至还在里面看见了苟大叔。
“叔,不是给你写了吗?你怎么又来了?”罗雁声笑问道。
苟大叔憨笑道:“我过年串门送亲戚,宋矜的字特别好看。”
苟大叔是个耿直人,一个人就买了十副对联。
因为路口外面就是一条街道,来往置办年货的人非常多,见一堆人围在这里,吸引了不少好奇的目光,买对联的人就越来越多了。
甚至还有几个人,大老远的开车跑过来买对联。
罗雁声钱箱子快塞满了,可他一点都不觉得开心。
他研墨手都酸得不行,更别说宋矜了。
“宋矜,咱不写了行不行?你就没停下来过!”
宋矜摇了下头,说:“没事,你不是喜欢热闹的地方吗。”
罗雁声被他说得哽了一下,他的确很喜欢热闹。虽然以前过年只有他跟酒鬼老爸两个人,酒鬼老爸也时常不在家,但是他的家就是一个小胡同,四周全是人,过起年来热热闹闹的,他帮完这家帮那家,跑完这家跑那家,身边领居都对他很好,所以罗雁声不觉得孤独。
可是在这个世界,罗雁声身边只有宋矜,宋矜不理他,他就只能一个人了,孤独会让他坐立难安。
见他不说话,宋矜垂眸道:“你给我买的护腕还在吗?”
“在我房间里,怎么了?”
“拿过来吧,戴着护腕就不累了。”
“真的?那你等我一下。”
“嗯。”
罗雁声回家拿护腕,听见隔壁院子王婶又在破口大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