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年我跟着韦伯在老宅,见识到了最顶级的富有和荣耀——见过了,反而不觉得稀奇了。

在这期间,我也了解了一些他的往事,也就明白他为什么会拉我一把——我们都是父母不在意、不想要的孩子。

他十八岁那年,从家族的巨大财富中得到一小笔钱——这一小笔,是指和家族庞大的财富相比。

也没多少,满打满算,也就一百个亿。

噗——

也就,一百,个亿。

你听听,这是人话吗?

这不是人的话,居然是我说出来的?!

他生日之后,我这位特别助理,终于走上了岗位,发光发热!

我兴奋地搓手手,发誓要跟着老板大干一场——然后,我就成了工具人。

成了,专职装逼打脸的工具人!

我的老板,他不爱搞事业,只爱搞事情。

他酷爱角色扮演,装成各种没权没势的小人物去体验生活,如果有不长眼的人羞辱他,我再及时跳出来,带着浑身金光闪闪的装备,以及对他卑躬屈膝的敬畏态度,衬托他的高贵和不平凡,我时刻扮演一个合格的龙套。

他对此乐此不疲,而我也是,因为我优秀的演技,每次他都会给我不少奖金。

哦-没有什么比赚小钱钱更令人开心的事情了。

我曾问他为什么会沉迷这种游戏,他说文学创作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我无法反驳。

某次,他在一家西餐厅做服务生,遇到了流浪的窦娥。

那时候的窦娥,是一条流浪狗,浑身的皮肤病,身上全是脓疮伤疤,毛都掉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