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旭林无奈地摇了摇头,视线穿过人群黏在虞姝身上。

虞姝正在前台和老板交涉,收银台有些高,她扶着收银台,身体微微前倾。

进来时,她脱了大衣外套,里面是一件宽松的白色毛衣,深蓝色牛仔裤裹着修长的腿,穿着运动鞋的脚微微踮起。

不知道老板娘说了什么,虞姝笑了起来,抿了抿唇和老板娘开了句玩笑。

完美,又从容。

“光看有什么用,喜欢就追回来。”

孟旭林握了握藏在毛衣下的吊坠,脑海中反复咀嚼着这句「喜欢就追回来」。

虞姝和老同学待了一整天,喝茶聊天回忆青春,中午去了以前常聚餐的自助火锅店。

一边感慨没有年轻时候的饭量不能把老板吃心痛了,一边骂骂咧咧说酒水太次,一点酒味都没有,菜品也都是冷冻的,一点都不新鲜,不知道当年怎么吃得下去的。

大家都变了,但虞姝依然可以通过一张张年轻的脸,穿过时空的裂隙,看到更年轻的少年模样。

分别时,众人都觉得没有玩尽兴,互换着联系方式,约定下次见面的时间。

林芳羽有些累了,恹恹地靠在虞姝肩头:“本来今天是几个人小聚的,结果一个叫一个,就成了同学聚会了。”

“挺好的啊。”虞姝笑了起来,“很久没见了,这样的不期而遇,挺好的。”

没过一会儿,林芳羽也被男朋友接走了,虞姝和其他人告别,谢绝了坐顺风车的邀请,往家里走。

这里离家并不远,抄小路步行回去,用不了十分钟。

天已经完全黑了,晚风凛冽,裹着寒意吹拂。虞姝今天没有戴围巾,有些冷,缩了缩脖子往没有路灯的小巷子里走。

身后突然响起急促追赶的脚步声,瞬间到了身后,虞姝猝然回头,借着月色和小巷子旁窗户里透出的灯光,认出来的人是孟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