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已经握着笔记本,手也抬到半空了。
对面是一个二十来岁的青年,留着寸头,额角上有一道浅浅的伤疤,平添了几分狠色,见李潇潇举着个本子,目光在她脸上转了一圈,问:“以前没见过你,哪儿来的?”
青年语气里带了点傲慢,话也问得不客气,李潇潇忍住翻白眼的冲动,收回手,往旁边挪了两个位置。
谁知道青年也跟着挪了过来,仍旧落到她对面:“问你话呢。”
李潇潇面无表情地说:“关你什么事”
青年嗤了一声:“这里不是谁都能进的,万一外面有人偷溜进来怎么办”
“那就是有人失职了……”李潇潇不紧不慢地说,用一脸看傻子的目光看向青年,“不会刚好就是你负责看大门吧?”
青年一噎:“你——”
他话还没说完,李潇潇已经看到重锋往这边走过来,她马上站了起来,朝他挥了挥手:“团长,这边!”
重锋早就看到她了,见她一脸像是看到救星的样子,加快了脚步,走了过去,刚好停在了青年身旁。
青年见李潇潇突然站了起来,顺着她的目光,一回头就看到了自己身旁的男人,一脸震惊:“锋哥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上个月。”重锋把其中一个餐盘放到李潇潇面前,这才看了青年一眼,皱了皱眉,“莫雨,这里空位这么多,你非要坐这里”
刚才他给潇潇指路的时候,这里明明还没有坐人的,加上刚才潇潇那反应,十有八九是莫雨惹她了。
当初重锋小时候被大院男孩子们企图欺凌时,成功反杀,男孩子们就此拜倒在他军裤之下,这莫雨就是其中之一。
从前的大院孩子们长大后各奔东西,莫雨没进部队,刚从警校毕业,进了警察系统,在京市当差,今天刚好轮休,于是就回来了。
莫雨刚才还真是对李潇潇起了疑:大院里没有哪家是南边的,而她是典型南方人长相,看着像粤省那边的,小骨架小细胳膊,饭堂里的人都穿得厚,这姑娘硬生生就是比别人小一圈,还操着一口流利纯正的普通话,完全听不出口音——粤省人的普通话哪有这么好?
可没想到,居然是重锋认识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