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演变成杀人,以取悦自己的心理变态,其犯案后,无论死者身上,或案发现场等环境附近,完全找不到与凶手相关的任何线索、微量迹证,以证明他不仅是个高智商的犯罪者,同时心思也非常缜密。
甚至在将死者身上的所有物取下后,之后又像还给他们,逐一将被害人所有物摆好,力求恢复原样与完整…”
伍逸徽语气略顿,接着说:“我认为,李非白在享受取走死者身上所有物的过程。
以及,在他的认知中,弱者之所以是弱者,是因为他们根本没有反抗能力。
再者,或许在李非白的精神世界里,他自认为自己是个能掌控一切的神…
因此,他轻松、毫不费力的取走死者身上:属于他们的重要所有物,也认为自己如神一样,能控制生死。
于是,他站在自己所创造的精神世界之最高点,以轻蔑态度,俯视那些被他视为:根本没存在必要的被害人。”
沈煦洛认同伍长官观点,以进行推敲之余,让侯文打开被李非白杀害的所有死者之验尸照片,并补充说明,“而且凶手取下的那些死者身上的某些部位,都有其认为的含意存在。
比如,被害人本身因某些缘故,缺了左手,与左手同等重要的右手,自然成为凶手关注重点。
所以凶手取走右手其中一根指头,以作为‘纪念品’,以此类推——
被害人缺了其中一只脚,另一只脚自然重要,所以凶手取走其中一脚的一根脚指。
因为眼盲,所以眼睛重要。
眼睛是灵魂之窗,凶手认为死者一定无时无刻,存有想重见光明的希冀,所以故意取走死者眼球。
因为被害人是个弱智,遂取走对方一缕头发,若说为何不是将死者颅骨作为纪念品(?),或许是李非白认为,根本没那必要,加之,在遗体处理上,也太费劲。
因此,凶手仅取下死者一缕头发,作为代表。
………
该名死者是个聋哑人士,便割去其中一耳,拔除其中一颗牙,是因为死者耳不能听,口不能言,是死者心中最痛苦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