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者,有哪个凶手会愿意冒着,随时可能被人发现风险,逗留现场太久!?”

侯文认同沈法医说法,并提出自己观点,“从谢欣恬住处外监视器,与附近沿路监视器发现,那晚约莫凌晨两点至四点之间的一小时,除了之前发现,看不清脸孔,一身黑衣,不知是男是女的人进去……

随后出来提着那包被我们发现的黑色大垃圾袋外,直至认罪,却不自首的吴慧报案,警方接获报案,不敢耽搁立即赶往案发现场之整个过程,再无其他人进到该现场。

也就是说,假设那人是凶手:他或她,只有一小时时间,如何在杀了两名意识清楚的活人,不被发现,赶紧处理尸体,整理床单,又整理现场,再悄然离开?

要在一小时内,完成整个犯案过程,似乎太仓促了。”

季芹:“而且,凶手只有一人,两名成人就算处于酒醉情况,也应该有足够能力,足以抵挡反抗,不被凶手杀害才对。”

伍逸徽:“所以我跟沈法医猜测,卧室可能非第一命案现场,第一命案现场可能是客厅。”

伍逸徽话音刚落,接着提出自己观点,“谢欣恬方豪被杀前,才刚吃过夜宵不久,倘若两人是在厨房被杀,那么两人挣扎时,厨房桌椅倒下,必定发出声响。

加之,见过现场厨房后,凶手若真的整理过现场,厨房一切应该有近期整理过的痕迹。”

伍逸徽狭长丹凤眼微瞇,记忆中的现场厨房,没有近期整理痕迹,放在料理台上的调味料等瓶瓶罐罐及刀子,一旁架上的锅碗瓢盆等厨房用具,显得有点凌乱,加之抹布即使摊开平放,却不让人觉得整齐。

伍逸徽:“反而与厨房相比的客厅,却显得异常整洁(齐),沙发与沙发之间距离不偏不倚,抱枕规矩摆放,连沙发前的桌面也被收拾的一乾二净,连一丝灰尘都无。”

伍逸徽那时进入案发现场的客厅时,扫向桌面时,整体太干净,顿时让他不由得产生一丝疑心,当时却没在意。

然而,当验尸报告,从两名死者身上取得的物证化验结果出炉时,现在想来,他当时的疑心,可能是正确的。

沈煦洛:“我跟伍长官怀疑卧室非第一命案现场的原因有:替两名死者初步勘验时,他们尸斑大多集中背部及四肢低位区,死亡时间应该是——当时凌晨两点至四点之间。

而谢欣恬又死于方豪之前,因为尸斑发展速度与程度不同,大约早于方豪半小时以上。”

沈煦洛语气略顿,接着说:“凶手如果只有一小时,能完成整个犯案等现场布置的话,一小时太赶太急,也大费周章,说不定会有什么突发状况发生。

还有两人身上衣物被啤酒浸湿的痕迹,加上从两名死者身上取得的物证化验结果,也进一步说明,卧室并非第一案发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