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庆讪笑两声,“那个,你怎么知道我在那儿啊。”
“我给你打了十个电话你都没接。本来以为你在忙,结果再打你就关机了。”林时雾的手机点了点他身后的木制拉门,那声响和陆庆的心跳重合,让他有种自己的生死都掌握在这人手上的感觉。然后就听他问,“没什么要解释的?”
“那应该是我手机没电了。”陆庆比他矮了几公分,仰头看着他讨好笑笑,“我不是故意和他去喝酒的。我就是,我就是怕拒绝一次以后不好拒绝了。”
“我不想再从别的男人手里把你接回来了。”
“绝对没有下次。”陆庆就差没举手发誓了,“你不生气了吧。放开我先让我去公司?”
林时雾拍拍他的脑袋,从他身后拿出一件黑色的衬衫,“穿这件吧。”
“行行行。”陆庆平常很少穿黑色衬衫,因为他本身就有点黑,所以他坚信自己穿黑色的衬衫会显得自己更黑。不过既然是林时雾挑的,他倒可以勉为其难的穿一穿。
林时雾特别喜欢看他穿黑色的衣服。可能是因为陆庆平时实在是不常穿深色,所以偶尔几次见到时都会觉得很新鲜。而且他觉得陆庆穿白色衬衣黑色西装时,总想把自己往成熟男人的身份上靠,可他在自己眼里明明还是个小朋友呢。穿黑色的衣服会有一种很桀骜,很不可一世的感觉。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陆庆就像一把藏在刀鞘里的匕首。即使还没出鞘,似乎也难掩其锋芒。如今他有意打磨自己,让自己变得不再那么伤人。这固然不错,可林时雾还是很怀念他第一次见到陆庆时的样子。
陆庆慌忙赶到公司,助理见他终于来了松一大口气。连忙把积压的工作和明日的安排一股脑的报告给他听。他一偏头,助理见到他脖子上的红痕,暧昧又了然的笑了笑。
等陆庆好不容易理清了一点思绪,公司只剩他的办公室还亮着灯了。
他见助理在隔壁收拾东西准备下班,忽然过来敲了敲他的办公室门,“总裁,有人在那里等你。”
“谁?”
“一位先生,说是您的朋友。”
陆庆合上笔走出去一看,竟然是林时雾。
“你怎么来了?”
“看你好久不回来,给你送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