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推开门,就看到将腿放在茶几上摊在沙发里喝着冰可乐的江元孟。
他没有打招呼,就算一起生活那么多年,两人也没有什么话可以说。
“洛中洲,你谈恋爱了。”
正在厨房洗米的洛中洲愣了一下,没有说话,继续搓洗手里的细白米粒。
“你们在买奶茶的时候我就看到了,那个女生长得挺好看。”
洛中洲把内胆放回电饭锅里,按下煮饭按钮,“你想说什么?”
“我没想说什么,”江元孟只是阐述事实而已,他爸爸是入赘的,妈妈也曾经是十里八乡一支花,不过是岁月是把杀猪刀美人变成了吨位十足的中年妇女,洛中洲这个鬼样子都能招女生喜欢他也不奇怪,他爸爸都有人要了。
小时候的江元孟可能还会嫌恶洛中洲不是他家的人为什么要来他家,仗着是自己的爸爸妈妈经常捉弄他,大锅小锅全都推给他,一天中最高兴的事就是坐在椅子上咬着棒棒糖看洛中洲挨骂。现在的江元孟长大了点,也稍稍懂点事理,知道洛中洲一个没人要又不招人待见的小孩,根本没有能力威胁到他。何况江元孟现在踏入叛逆期,对于名义上表哥的不满还不及于父母的不满。
如今他们之间没有剑拔弩张,血脉的亲近并不会天然地冲开隔阂,两人也不过是身上流着一点相同血液的陌生人,一起生活了十多年,也只是稍微熟悉一点的陌生人。
舅妈带着对抢了她小葱的女人的怒骂推开家门,上到祖宗十八代下到耳孙,从脚底到头顶,从家里到宇宙,用词之犀利范围之广远用时之长久令人叹为观止。
吃完饭洗好碗筷的洛中洲不想和依旧处于暴怒之中的舅妈待在一个空间,径直回了房间写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