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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饭时分,镖队停行。

秦庄就着水吃完干粮,便有些口渴。

他冲甲乙二人说了一声,便提步往草丛里走,想小解一下。

对着一丛狗尾巴草放完水,正准备走,却瞥见不远处草叶间现出一小块黑影来。

这是什么东西?兔子?

秦庄将半人高的草往旁一拨,悄悄探到前头,才发现那黑影是块布帛。想是被枯枝挂下来的,断口粗糙,仍在迎风招展。

“什么嘛,原来是件破衣服。”秦庄骂完,才发现这布料质地倒还不错,像是有钱人家穿的,便又说了句:“浪费。”

他将黑布往地上一扔,刚准备回去,却瞥见脚下踩的草丛里,有几星血迹。

而且血迹还在往前延绵,通往更深的去处。

是回去?还是继续往前?

秦庄不消片刻就做出了决定:再去看看。

浑然不知一身金贵模样的他,是多少土匪山贼眼里的摇钱树,又是多少绑匪眼中的香饽饽。

血迹的尽头,是一个躺在草叶中间,人高马大的黑衣男人。

死了吗?

秦庄在他腰附近蹲了下来,伸手去探他鼻息。

似乎还活着,指尖能触到几分温热,虽然有些微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