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饭时分,镖队停行。
秦庄就着水吃完干粮,便有些口渴。
他冲甲乙二人说了一声,便提步往草丛里走,想小解一下。
对着一丛狗尾巴草放完水,正准备走,却瞥见不远处草叶间现出一小块黑影来。
这是什么东西?兔子?
秦庄将半人高的草往旁一拨,悄悄探到前头,才发现那黑影是块布帛。想是被枯枝挂下来的,断口粗糙,仍在迎风招展。
“什么嘛,原来是件破衣服。”秦庄骂完,才发现这布料质地倒还不错,像是有钱人家穿的,便又说了句:“浪费。”
他将黑布往地上一扔,刚准备回去,却瞥见脚下踩的草丛里,有几星血迹。
而且血迹还在往前延绵,通往更深的去处。
是回去?还是继续往前?
秦庄不消片刻就做出了决定:再去看看。
浑然不知一身金贵模样的他,是多少土匪山贼眼里的摇钱树,又是多少绑匪眼中的香饽饽。
血迹的尽头,是一个躺在草叶中间,人高马大的黑衣男人。
死了吗?
秦庄在他腰附近蹲了下来,伸手去探他鼻息。
似乎还活着,指尖能触到几分温热,虽然有些微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