麋鹿歪着脑袋想了想,张嘴吐了枚金光闪闪的叶子到他手上,又是挥舞蹄子示范,又是眨眼睛教导,硬生生用肢体表演完了“要是过不下去了就用金叶子给我传话,我会来接你”这样复杂的含义。
秦庄一时又是好笑又是想哭,突然觉得自己也并非那样孤独。最起码,还有在乎他的朋友,和爱他的人。
在麋鹿跟随着精灵族一步三回头离开时,秦庄也借着罗德的帮助,坐到了他肩膀上。
秦庄:“走吧,回家。”
他看着远处延绵的山峰,和战火消弭后平静的田园,幸福地笑了起来。
荒原之上,一道银白色的身影在夕阳下慢慢往前走着。
他似乎是一位战士,身上穿着破旧的甲胄,腰间悬着不复光华的巨剑,头发也乱糟糟的,面容遍布风霜留下的痕迹,看起来萧索又憔悴。
但他似乎年纪不大,眸子里盛着年轻人才有的锐气与锋芒,那是他全身上下,仅存的有生气的一处。
他的名字,叫做林恩。
长达数年的时间里,他一直在找人。
一个在巴顿王国中失踪,至今还音讯全无的人。
很多人告诉他,不要再找了,那样大的动乱,那样残酷的战事,怎么可能活得下来呢。
可冥冥之中,他有种感应。说是信念也不为过,靠着对那个人还活着的坚信,他才能撑过这漫漫的寻找之旅,不至于变成一具行尸走肉。
他寻找的人,名叫秦庄。曾是巴顿国的小王子,是他应该效忠的人,如今也是他的精神支柱。
为了找回那个人,他走过烈日灼灼的沙漠,越过浩瀚无垠的汪洋,也走过不计其数的村落。
第四十四章 妖魔(14)【倒v章】 他并不想仇恨什么,那些对他来说是一种负担。可永不原谅伤害过自己的人,这是他的底线与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