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黑人的混血儿,今年二十一岁,在著名的雾都贫民窟西蒙街那儿卖烤香肠跟烤面包。四天前,他失踪了。不过他失踪前,他曾经很高兴的跟另外一个店员说他得到了一笔钱,所以打算离开西蒙街去外面生活。
他在那儿的朋友很少,在跟有限的几个朋友告别之后大家就都没怀疑,因此没有人来警务厅报案。”
“他有说钱是哪里来的吗?”
史蒂芬摇了摇头,“他的几个朋友问过,可他没有回答。他的朋友怀疑他去偷窃或者是捡到的,因此,他们心照不宣没再继续问。
另外,找出来的毛发去确认了,是犬类以及猫科动物的毛发,其中的粪便也证实了。目前来说,线索已经有了,只是探员人手不够。
一大早上,局长正在联系人手,下午的时候能够借调过来一批探员,到时候会进行整个雾都市的排查。”
“罗瑟斯密斯呢?他的消息有吗?”
斯密斯夫妇来找过他,艾尔介入这起案件也是为了帮助他们找到自己的儿子。艾尔还记得照片上的罗瑟,真的是一个很能够让人同情并喜爱他的男孩。
史蒂芬叹了口气,他压低了声音说道:“实际上,我们只凭借一枚戒指不能够确定穆尔斯森林中的尸骨都是巴娜伦的。
因此,我们怀疑凶手在杀人之后,依照他的凶残,他根本不会特意分开尸骨。也就是说,一个袋子里面装的骨骼,可能一个人的,也可能是两个人三个人。目前来说,巴娜伦以及罗瑟的头都还没出现,但从我个人角度看,并不看好他还活着。”
艾尔理解他的意思,目前艾尔能够安慰自己的就说罗瑟的尸骨还没找到,那么他有可能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