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今天忍着寒冷穿了旗袍过来,不能白挨冻,至少让这尘封三十多年的旗袍亮个相!
程雪飞把大衣一脱,众人看见她那湖蓝色的缎面旗袍,顿时全场哗然。
一瞬间,灯光似乎都变亮了。
有人在底下窃窃私语:“我没看错吧,现在居然有人穿旗袍?!”
“好几十年没见有人穿过了——”
“以前只在旧报纸上见过,我还是头一次看到真人穿旗袍,原来这么好看!”
“主要还是人长的好看,身材又好,你看人家那个水蛇腰,该胖的胖,该瘦的瘦,这肉真会长!”
“——”
程雪飞听到人们的议论,她能理解别人为何如此震惊。
旗袍已经从人们视线中消失几十年。
在人们心里,早就成了陈旧的不见天日的老古董,本以为有生之年再也见不到,谁敢相信,今天居然又有人穿出来了。
而且穿的如此服帖得体。
只见这条修身的旗袍,把她女性的曲线美展现的淋漓尽致,真是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
还有旗袍开叉下,那两条仙鹤一样笔直的长腿。
走起路来,两条长腿带动旗袍前后摆翻飞,真正的摇曳生姿、风情万种。
看的人恍然以为,又梦回几十年前的十里洋场!
尤其是那几个老外,更是一眨不眨地盯着她。
程雪飞在全场瞩目中,走到那几人身边,现场爆发出一阵热烈的掌声。
只有姜鸿宇,看的心里不舒服,就像被成千上万只蚂蚁啮噬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