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的人,有几个上过报纸的?
更别说是上杂志——而且是全国知名杂志的封面。
那是电影明星才有的待遇,他们这个穷乡僻壤的地方,居然也出了个电影明星一样的人物。
程雪飞本来就是西埠乡的红人,这一下更是红的发紫,走到哪都能被人认出来。
红到程雪飞以后再也没穿过那件酒红色的蝙蝠衫。
黄博华中午下班回家,顺道去了人武部,在仓库里找到正在清点枪支弹药的姜鸿宇。
他神秘兮兮地从公文包里掏出那本杂志,报喜似的对姜鸿宇说:
“鸿宇,看看这个。”
“什么?”姜鸿宇漫不经心地问了一句,目光却在那一排排步枪上打量。
“你看看就知道了。”
姜鸿宇不知道黄博华能有什么新鲜东西给他看,轻轻瞥了一眼。
这一瞥,眼睛就再也挪不开了。
他盯着封面上的彩色照片,看着这件熟悉的衣服,在申城酒店里发生的一幕幕,又鲜活地涌进脑海。
他喉结升降,嗓子干涩。
想要拿过来看的仔细一点,黄博华却故意作对似的收起杂志,往黑色公文包里塞。
“行了,看完了,你继续数你的枪吧。”
姜鸿宇一把抓住黄博华圆滚滚的手腕,从他手里抢杂志。
黄博华嚷道:“你别给我扯坏了!”
姜鸿宇捏着杂志,看着程雪飞笑吟吟的脸。
此时,作为曾经的语文教师,肚子里满腹辞藻,也只能发出一声最质朴的感叹:
真俊!
尤其姜鸿宇曾经领略过她的身体,就更容易感受到那种震撼人心的美。
人世间所有美好的形容词加在一起,都不足以形容她身上的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