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去吧。”
丧失勇气的姜妤真的跑了,她甚至不敢去问沈棠之要怎么处理,就头也不回的逃走了。
她这一辈子,在喜欢的男孩子面前,都要抬不起头来了。
因为这甚至已经是第二次了。
第一次发生在初二下半个学期六月底快放假的时候,姜妤难得跟双亲一起到沈家做客。洛霖从沈棠之家门口路过瞅见她,就抱着篮球大喇喇地进来了。
虽然他与沈棠之关系也不算亲密,但洛霖这人就这样,自来熟到让姜妤觉得有点儿没脸没皮。
那时的姜妤还编一条长长的蝎尾辫,黑发配白裙子,精致地跟娃娃似的。一把就给洛霖揪住了小辫子,牵着往二楼沈棠之的地盘跑。
沈棠之安安静静地坐在小书房里,手里拿着的剪刀灵巧地上钻下跳,垂着眼眸的模样沉稳地不像中二少年。
他小时候注意力不能集中,沈妈妈换了无数种方法,最终找着了剪纸这种细致活儿。一点一点儿磨了一年多,期间也扎到过手,不过好歹是逐渐专注起来了。
久而久之,这些年下来,也成了沈棠之的爱好。
性子慢正好,慢工出细活。
见来人了,沈棠之表现不出热情洋溢的样子,不过基本礼仪还是有的,给搬凳子给端水果,然后说:“我这里没什么好玩的。”
没有游戏机没有放映机,电脑里倒是什么都有,但这年头家家户户都能上网,人家难得来一次,总不能给他们玩电脑吧。
洛霖一拍大腿:“那不正巧可以聊天么!”
幸好他是一个自来熟。
规规矩矩坐在小凳子上的姜妤挺了挺背,将斜放的腿又往里收了收。就是有点显得他俩不请自来,厚脸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