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
悠长地叹了口气,崔璨趴下了。
她掏出脖子上挂着的小狐狸,用力捏了捏。
衣服已经买了两个星期了,心肝儿还是没穿过。其实她也知道,宝蓝相对于常年黑白灰的某人来说是个过于亮眼的颜色,不太好穿。但人总是勇于挑(zuo)战(si)的,越是没见过他穿这种颜色的衣服,她就越想看。
“唉——”
隔壁同事瞄了她一眼:“粉红女郎,你怎么了?”
崔璨转过头,皱着一张脸:“你说怎么样的卖萌姿势比较能够打动人呢?”
同事莫名:“你想干什么?”
崔璨打量了她一会儿,主动放弃:“算了反正你肯定不知道。”
同事感受到了来自西伯利亚的寒意,她一拍桌子:“你这是对单身狗的歧视!我告诉你等我老公发现我的美主动来追我的时……等会儿!”
她用手指挑起隔壁讨人厌早婚女脖子上的项链,连连咋舌:“我的乖乖,这玩意儿得大几千吧,你发财了?”
崔璨拍开她的手:“什么发财了,我一直很富有。”
同事翻了个白眼,下一秒神秘兮兮凑过来:“你老公给你买的?”
崔璨扬眉吐气:“我们家雪州给我买的。”
“呸。”
同事啐了她一口,转回去工作。
她还真是没有见过这么“不要脸”的有夫之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