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莫,你烤的吐司,没有诺尔烤的好吃。”
“???”原来那个青年叫诺尔啊。
林莫又推了下没有下滑的眼睛,俊脸面瘫,公式化地答道:“先生,我会练习的。”
将时间往回拉两个小时,清晨五点,在大部分人还沉浸在梦乡之中时,老城区的早市已是人声鼎沸。
狭窄的街道两旁摆着各种各样的早点或是新鲜的蔬菜瓜果的简单摊位,本该走车的马路上,满是拎着袋子穿着运动服或是睡衣的人们。
有老有少,但都没有逆着人流,穿着白色衬衫的青年引人注目。
尤其是青年那一头鎏金色的发,阳光一照,金灿灿的分外的耀眼,就像是是个吸光体一样,吸引着周围人的目光。
这里的人大多都认识金发青年,不少人笑着和青年打招呼。
诺尔也一一回了个微笑,打了招呼。他也不多做停留,穿过了马路,拐进了一旁一个老旧的小区里。
刚路过一个早点店,诺尔就和里面走出来拎着袋包子,胳膊上带了个红袖箍,梳着整齐银发的刘奶奶撞了个正着。
“诶,这不是诺尔儿嘛。”刘奶奶一看诺尔立刻笑得见牙不见眼,她是老梅市人,带着改不过来的口音,哪怕七十的高龄,声音也爽朗的很。
就是诺尔两个字咬了重音,还带了个儿化音,亲切地像叫自家的娃。
“刘奶奶今天也起这么早啊。”诺尔停下了脚步和刘奶奶打招呼,下垂眼弯成两抹小月牙儿,笑得比头上的朝阳都灿烂。
“诶诶,人老了觉少。尔儿啊,这是才下班啊?吃饭了没?奶奶这里有肉包子,你拿着吃。”
刘奶奶打量了下诺尔身上穿着的枭的制服白衬衫和修身黑西裤,热情地把手里的包子往诺尔怀里塞。
其实像刘奶奶这样的老人,是不喜欢纯洋鬼子的,老城区这一块住的也基本都是老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