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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呸,你这个臭不要脸的小偷!就该把你那双不干净的手剁下来!”

“抓住他,绑起来打一顿,看他还老不老实!”

“对,不承认就打,打到他承认为止!”

人群蜂拥而上,修想使用异能逃脱。可这么多人,他要是使用异能势必会造成大量人员伤亡,不仅逃不掉,还无异于告诉城中所有人包括军方他是个异能者,到时候引火烧身,他更是插翅难逃。

修只能极力挣扎,想硬闯出一条生路。但双拳难敌四手,那个妇人又死抓着他不放,修疲于应付,突然人群中一声惊呼:“他,他是公告栏上的通缉犯!”

众人立刻停手,那个妇人也不再纠缠。

在众人惊恐的视线中,修低头遮着脸,疯似的逃出人群,只留下心有余悸的众人愣在原地。

“诶,我,我们就这么放走他了?”

“废话!悬赏金第二的通缉犯,天知道他手上沾了多少条人命。抓他?你不想活了!”

那人后怕的点点头,想了想又问:“他,他是因为什么被通缉的?”

“他是”

众人面面相觑,谁都说不上来这个通缉犯犯了什么事,通缉令上除了画像和赏金外,其他信息一片空白。

“不过,我觉得他长得好帅啊。”

“你疯了,竟然对一个杀人犯有好感!”

“通缉令上又没说他杀了人,万一别的事呢!”

对啊,如果他不是杀人犯呢?

就算他是杀人犯,这里是提尼斯城内,不是城外的废郊荒野,他们人多还怕对方一个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