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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色与泼墨的银色、浅紫色相间,非常漂亮的篮球,在球体的一侧还有他喜欢的球星亲笔的签名。

柳应宁送他的礼物,赵行越颇喜欢。

不过他的喜欢并不是包在热缩膜里摆着看,他的喜欢是撕掉保护膜,用手掌接触柔韧的篮球,一下一下击球,连手心的汗和球体的灰尘全都是他爱的。

他就是这样的家伙,爱的粗糙,他不喜欢收藏,篮球是打的不是看的,喜欢球星不代表连他的一个签名都要崇拜,所以,哪怕他有无与伦比的优厚条件,他也不曾去收藏过什么篮球。

当然,不收藏不代表不喜欢,他虽然懒得去网罗这些东西,但柳应宁送这个球他还是爱不释手,甚至留在自己的房间里,手感来了随时运两下球。

……又是柳应宁。

赵行越两步走过去,不轻不重的踢了那颗篮球一脚,准准的把球踢进了墙角一个落地灯与墙面的缝隙里面,不去找这颗球的话是看不到了。

然后他才用毛巾重重的的揉搓着头发,转身走了。

赵行越以为他自己是洒脱的,跟柳应宁分手,无论她有多难受,都与他无关,分手就是结束了。

可到第二天,他却开始显得有些烦躁。

邵路汀约他去打球,他没去。

就在家里,吃饭的时候家里阿姨来敲门,他懒的动弹,就装作不在,躺在房里没吱声。

没想过了五分钟,敲门声又响了起来,并且这次的节奏赵行越很熟悉,果然,“哥,你在里面吧?开门,不然我进去了啊?爷爷喊你吃饭呢,你车在家,他看到了。”

是赵桑研。

家里长辈开了口,赵行越不想他担心,还是睁开了眼从床上起了身,“马上。”

然后一边往身上套一件t恤,一边开门,从赵桑研身边侧身走下了楼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