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威风凛凛,现在老板娘三个字就脸红了。”周南熙坐下打趣到。
“……”
“他怎么那么听你话,感觉还有点害怕你?”周南熙问出了心中的疑惑。
程洛笙笑了起来,“这就要讲讲我哥的辉煌历史了,那时候云城还没有现在这么繁华,地方也不大,他上高中时可是云城混混的头,云城所有的混混都要叫他一声凡哥,那威风的不行,而我那时候初中天天跟着我哥混,大家也都认识我,他们怕我哥,也就连带着怕我,那时候我可是也被叫一声笙姐的。”程洛笙很是炫耀。
“了不起,我居然没有发现,自己媳妇是个女混混头,哈哈哈。”周南熙说到。
“走开,但是自从我哥大学毕业之后就很少跟他们来往了,但是威名还在,就那个峰子,当时可是把我哥当偶像……唉,当年的宣城一中熙哥,如今怎么变得如此胆小怕事了。”程洛笙反过来调侃他。
“我了解混混,就像你以前说的,反抗有用吗,只会让他们觉得更加有趣,然后变本加厉,以前觉得是你聪明,没想到你自己也是。”
两人一起回家,“我想吃糖醋里脊,鱼香肉丝。”程洛笙坐在沙发上撒娇般喊到。
“好的。”周南熙系上围裙,果然抓住女人的心就要抓住女人的胃。
“咚咚咚”敲门声响起。
“我去开。”程洛笙从沙发上走了过去。
看了猫眼,什么人都没有,程洛笙正打算返回,敲门声又响起来了,“谁呀?”
没有人回应,程洛笙很疑惑但还是打开了门。
刚开开一点,一个尖锐的东西就刺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