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章

音符简单、调皮而悦耳。

【来,你自己试试。】

程彻还记得那个时候他们靠得很近,他垂眸,心脏跳的很厉害,又羞愧:【……我不会。】

【很简单的。】

男神的手,再度覆在他的手指上,“doso so……”赵清嶺的手指跳了一个键位,“laso”。

然后再按着他的手指——“famiredo”。

程彻还记得,那时窗外的夜幕里,他看到了。

是真的,一闪一闪亮晶晶,漫天都是小星星。

……

就这样,一个人的很多个午后,程彻渐渐喜欢上了像这样抱着膝,在沙发上甜蜜又酸楚地发一会儿呆。

他想起很多事情,想起第一次赵清嶺家吃到了英式茶点。

赵清嶺亲手沏茶,圆圆带花边的小饼干。糟糕的是,他没拿住,饼干屑沾到了红色的木地板上。

他有些慌,男神则马上笑着说:【没事没事。】

【你是不是觉得我家很干净,连根头发丝都没有?嗯,那是因为打扫今天阿姨才来过。】

【你明天再看看,就是个狗窝。我懒,不是那种收捡的人。】

后来在一起的两年,他发现男神确实懒懒散散,很可爱。

有时候,程彻又会想起来他们同居的起点——那段日子,他刚去赵清嶺的公司上班,赵清嶺每天每天花式“骗”他搬到他家去住。

程彻受宠若惊,却实在不敢造次,于是屡屡违心拒绝。

后来有一次,大概因为加班太累,他胃病发作昏倒。只模糊记得第一次醒来在医院,第二次醒来的时候,人就已经在赵清嶺的床上,赵清嶺喂他粥,很强硬又很霸道:

“你以后,必须给我留下来!留在我家给我养!”

“我要把你养得好好的,保证不再生病。”

他们能在一起,似乎全程都是赵清嶺追的他。

毕竟他哪敢追男神,初衷只不过是来上班、多看他几眼,结果很是猝不及防地被男神给追了。日常上班下班无数次来找他,拿着电影票请他去看电影,带他出去吃好吃的,买衣服买鞋。

然后,在电影院里根本不看电影,而是把他的手抓了起来放在手心里磨蹭;试鞋子的时候也根本意图不在试鞋,而是屡屡蹲下来捏住他的脚掌:“我帮你穿。”

大庭广众,程彻就这么成天被暗中调戏,无处可躲、满脸通红。

当然,从那时起,他就一直都知道。

知道这个世界从来不会轻易有莫名其妙的好事,随意降临的幸运。

所以从好运降临的第一天开始,一度,他就在等。

等待那把悬在头上的宝剑掉落,等待有朝一日为所获得的所有难以言述的幸福美好进行清算、统一付出代价。

很讽刺的是。

等了那么久、暗暗心惊胆战了那么久,那把剑都没有掉下来。

直到渐渐的,他拥有的越流越多。

直到再后来,他终于有勇气彻底把整个人全部毫无保留地交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