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肩膀一重。
赵清嶺的头整个儿靠在了他的肩膀上,他像是攀着植物的菟丝子一样攀着程彻的手臂,声音和平常不太一样。
“我只喜欢你。”他说。
“彻彻,我只喜欢你一个人。”
“以前的那些不算。”
“都不算。”
他喃喃,更加抱紧他的手臂。呓语一般,又把同样的这几句话翻来覆去说了好几遍。
像是平日里那个喜欢撒娇的赵清嶺,可又不太像。
“……”
“彻彻,你要是很早很早以前……就跟我说该多好。”
“高中时就跟我说你喜欢我该多好。那样,也许我们很早很早就可以在一起了。”
“……”
“你就不用等我很多年,我也不用找你很多年。我们之间,不会耽误那么久。”
程彻垂眸,无措,心里轰然又苦又甜。
又满载涩涩的酸楚:“可是,就算那时候我说了,你也不会喜欢我的啊。”
“我会。”赵清嶺抬起脸来,眼神很认真。
他说他会。
但,怎么可能会呢?
程彻看向他,涩然,轻轻摇了摇头。
因为他现在喜欢上他了,所以,才觉得当年也会喜欢。
但不会的。
当年的赵清嶺,不可能会喜欢他。
高中的那两年,程彻真的每一天、每一天都在看着赵清嶺,因而比谁都清楚——
当年那个骄傲的、光芒万丈的男孩子,眼里心里有星尘和大海。有理想、有爱好、有一大堆哥们义气,还有很多很多别的东西。
偏偏就是不可能有……有半点属于他的位置。
十年前,他在赵清嶺眼里虽然存在,却渺若尘埃。
他看得到他,却又看不到他。
要不然,也不会分开十年,音信全无。
要不然,也不会……
“可是,彻彻,我真的会的!”
“如果你那时候告诉我你喜欢我,我一定会认真考虑,真的!”
赵清嶺的脸是苍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