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彻以前听同学八卦过的,赵清嶺那个大衣,一件要好几千块。这么贵的衣服,口袋里……居然被他大咧咧揣着个油乎乎的饭团?!
可赵清嶺却似乎满不在乎,笑容超级开朗:“哎,你家这附近我还是第一次来,没想到美食超多啊。我刚才随便在早餐推车买了个紫米饭团,结果特别好吃,就给你带了一个。”
“加了蛋和肠,真的特别好吃,赶紧的趁热!”
盛情难却。
程彻咬了一小口,果然特别好吃。
当然好吃了,毕竟加了那么多料……对他来说已经可以说是超级豪华。反正换成他自己的话,肯定是无论如何也舍不得买来吃的。
小公园的另一头,停了赵清嶺的自行车。
无级变速,在那个年代超级帅气,赵清嶺说:“上来。”
程彻就人生中第一次,坐在了别人的自行车上。
秋风飒飒。
他抱着赵清嶺的腰,不明白。
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好的男生?为了他不被欺负,特意绕路来接他上学,还买早餐给他。
该不会……是在耍他吧?
先对他好,然后再和那些混混头子一起嘲笑他的天真什么的?
……
可是,赵清嶺却从来没有耍过他。
从那天以后,混混头子刘宇再在学校里看见程彻就扭头只当没看到,再也没敢堵过他、动过他。
而从那天后,赵清嶺带哥们儿打球、出去玩、各种聚餐的场合,也都会捎带着喊程彻一声。
赵清嶺高中时,零花钱巨多,多到没有限制。
因而每次呼朋唤友出去吃饭,十之八九都是他请。
除此之外,还特别喜欢随手送朋友东西。
据说是因为太多人给他家送各种礼物,但送礼之前都不先问问,导致同款太多,放着也是浪费。
在那个好多人都不富裕的年代,各种限量版的球衣、球鞋,赵清嶺随手就送哥们儿。
高二的冬天,程彻也收到了一双赵清嶺送他的球鞋。
他其实……真的、真的亟需这样一双鞋子。
旧鞋子里面已经早就全破了,新的又根本买不起,正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有了这双新鞋,他即将面对的所有尴尬难堪,瞬间一笔勾销。
可是,真的穿上之后,又一直非常不安。
毕竟,这双鞋的价格实在太贵了。
名牌限量版,很酷炫,穿出去好多男生都会羡慕偷看,像他这样的穷人……又怎么有脸收别人那么好的东西?
“哎呀,行啦~~~咱们大家谁没收过嶺哥的东西啊!你就别多想了,你不要他堆在家里也是落灰嘛!”
赵清嶺身边别的哥们儿,一个个冒出来洗脑他,表示说这根本不是什么大事。
以至于程彻渐渐地,也学会了昧着良心、压抑住心虚,偷偷享受赵清嶺对他的各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