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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冬天谈恋爱也挺好的。”麦文澈闷在人怀里得意地笑。

“是挺好的。”明榛也小声地笑着附和。

两人抱了一会依依惜别,见四周已无人,明榛扒开围巾裹住的下半张脸,悄悄低头啄了一下麦文澈的唇。

麦文澈一边嫌弃说嘴巴里都是孜然味,一边不满足地抬头寻对方的唇。

明明只想来个简单快速的离别吻,却又轻易地变了味道。

舌尖在口腔里追逐纠缠,缠绵悱恻。

莽撞而又热烈。

直至眼神迷离,两颊潮红,才拉着涎丝恋恋不舍地停下。

然而四目一对接,看见对方也深陷情动的样子,又觉得怎么亲都不够。

明榛忽然把麦文澈脖子上的围巾解了一半,一下子绕到头上,裹成了个头巾的样式,这样就算有旁人经过也看不清脸了。

麦文澈偷笑:“怎么觉得我们在偷情似的?”然而自己又满意得不行,躲在这简陋的安全之地里,说着“好刺激”便又勾着人的脖子继续亲热。

和心爱的人接吻,是一件能让人上瘾的事情。

嘴巴是软软的,温暖的;身体是酥酥的,炽热的。

整个人亢奋又迷离,仿佛一整天的疲惫都一扫而空,全世界只剩下你和你爱的人。

回去的路上,麦文澈咬着被吻得湿漉漉的唇自嘲地想,都快30岁的人了,怎么谈起恋爱来还是跟毛头小子一样,离别时居然还会忍不住跟恋人在深夜无人的街角拥吻?

太不像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