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刚落音,他就被人拎了起来,一排背枪的士兵站的笔直,好不威严。
一旁的女人吓得缩在一旁抱头,不敢说话。
那日起,金乐门的人才知道,宿在这里一星期的富公子是路总督刚留洋回来的乖儿子。
路凯斯在路公馆的大院里跪了两天,整个宅子里也没有人敢出来帮他说话。
路老爷子气没消完,骂了句“不成器”又赏了几个板子才放过他,没两日路凯斯又一身阔气的出门逛去了。
那天是在同福里的一条深巷子里吃早点,程维和找的地儿,知他回国,忙里偷闲请他吃个顺路早餐。
路凯斯吃惯了山珍海味,再一看这平平无奇的包子稀粥,难免有些嫌弃。
嫌弃的话落进了包子铺老板的耳朵里,心里不顺畅但还是让人过去送了屉灌汤包,特意强调:“这是我们包子铺的招牌,免费送先生吃。”
路凯斯抬眉,有些惊诧,不是为这屉汤包,而是面前的小女生。
过耳的短发包裹着一张小巧的脸蛋,水蓝色的上褂加一条黑色的长裙,规规矩矩,还是个学生样。可偏偏又从她的清秀的长相里看出一丝厌烦与恶作剧。
他笑了笑,看向程维和:“许久不回,倒是不知道沪上也有这么会看人脸色的女子。”
路凯斯生得好看,是个招桃花的人,最喜欢做些言语撩拨的事。
程维和踹了他一脚,不痛不痒,摸出票子给林书夏,“林妹妹,快帮我装几个包子等会带局里去。”
他在警察局上班,是巡逻队的大队长,常常照顾林书夏家里的生意。
林书夏欢喜接过,又送了些小菜一并装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