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墨踮着脚尖悄悄跑进花宜姝房里,关上门后就松了口气,“我还以为牡丹摔伤了腿,老板会找你麻烦呢,吓死我了。”

花宜姝正拿药水卸掉红艳艳的丹寇,她是被人伺候惯了的,因此动作有些生涩,安墨见她费劲,拿起药水帮她涂抹指甲,不管安墨同不同意花宜姝勾搭皇帝的计划,她们俩总归是要出逃的,染得这么漂亮的指甲只会是个麻烦,当然要尽快卸掉。

花宜姝索性都交给安墨干,自己则轻轻松松地靠在引枕上,回答道:“牡丹算个什么东西,我可是大老板手里最值钱的货物,别说这回是牡丹自作自受,就算我把牡丹弄死了,大老板都舍不得碰我一根手指头。”

安墨听她无比自然地说起“货物”两个字,心里有些难受,同时也纳闷,“好端端的,牡丹为什么找你麻烦?你可是把客人都让给她了。”

花宜姝:“还能为什么,那个赵官人不肯赎她出去呗。”

安墨“啊”了一声。醉香楼在这个时代算是高级青楼,能进来的嫖客都非富即贵,选中什么姑娘就交什么档次的钱,其中大部分自然都进了大老板的口袋,剩下的以及嫖客进房后的赏钱,就能让姑娘们自己存着。牡丹显然是个有想法的,她抢客人抢得凶,钱也攒得多,花钱却很节省。安墨一直以为她要自赎出去。

安墨是个单纯的,花宜姝一眼就看明白她的想法,她摇摇头,“傻丫头,牡丹可是前一任花魁,当年她风头最盛的时候却没能糊弄个恩客赎她出去,现如今她才想明白,靠她自己走不出这花楼。好不容易来了个有钱有势的赵官人,辛辛苦苦伺候了好几回,人家却不肯赎她出去,而是想留着钱来赎我,你说她气不气?可她又不能朝大老板和赵官人撒气,那自然是要把这火发在我头上,可惜她找错了人。啧啧,都过得那么惨了还不学聪明点,吃苦也是活该。”

说话间,安墨已经帮她把所有指甲上的红色都卸掉了,花宜姝端详着自己干干净净的指甲盖,心中非常满意。

赵官人原本是她选中的人之一,在她那个梦里,牡丹也跑来跟她抢了,可惜没抢过,花宜姝跟赵官人说了会子话就走了,牡丹却还缠上去,结果哀求了半天,赵官人也不肯赎她出去,毕竟赎身钱也不是一笔小数目,这女人他都睡过好几回了,自然不稀罕赎出去。结果牡丹气不过就来找她麻烦。花宜姝没想到过程都不同了,牡丹竟然还是跑来找她,由此料定牡丹真的非常蠢,这让花宜姝十分失望。果然啊,像自己这般兼具美貌与智慧的女子,是独一无二的。

花宜姝感慨了一番,见安墨还是一副茫然模样,决定给这位现代人上上课。

“我是四岁进的醉香楼,当时有个花魁,年轻貌美,但三番四次的,每当她攒够了赎身的银子,她的房间就会被贼光顾一次。你猜,那个屡次偷走她自赎银钱的贼是谁?”

安墨有些震惊,“不会吧……”

花宜姝:“几年后,那位花魁终于能走出这个地方。你道老板为何好心放她走?因为她得了脏病,再也没有客人肯光顾她了。”

安墨脸色发白,她生活在光明和平的地方太久了,久到这种在花宜姝看来稀松平常的事情,都能对她的心灵造成巨大冲击。

花宜姝:“那时我年纪小,老板以为我什么也不懂,却不知,这地方发生什么,我都记着呢!”她有些不耐地拿起扇子摇了几下,“花魁的名头再好听,也不过是个以色换钱的行院烟花女,年轻貌美的时候,老板不肯放你走,年老色衰的时候,下场更不会好。大部分男人都脏得很,这一行做久了,每一个身上都带点病,就算运气好,能治好,却也活不长。运气差,得了绝症的,死也死不体面。”

她猛地逼近安墨,声音阴森森,“浑身溃烂爬满虫子,你见过吗?”

安墨噗通一声摔下了椅子,脸色白得像上了一层粉,嘴唇也哆嗦起来。

花宜姝却不像以往那样去扶她,她声音冷漠,“当然,那么多行院烟花,总也有几个下场过得去的。不过这些人可不是自赎出去,而是找到了靠山。要么给达官贵人做外室,要么给地方富户当小妾。虽说得看别人脸色讨生活,到底能安安稳稳活到老。牡丹坏就坏在脑子蠢,年轻貌美的时候不挑个人赎她出去,现在年纪大了,却看不上商人,反而死缠着赵官人不放,那姓赵的是岳州司马,大小是个官,多少年轻姑娘抢着伺候他,盼着能被他赎出去,能看上她就见鬼。”

安墨想起牡丹有不少积蓄,问道:“既然她藏着钱,为什么不把钱拿给相好的赎她出去?”安墨说完,就见花宜姝似笑非笑的模样,意识到自己又说了蠢话,却想不明白这话有什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