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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峻的语气跟在夸自家老母鸡会下蛋一样骄傲,“他可是我们学校的男高音。”

程京泽:“……”

调酒师不屑一笑:“长得帅是帅,但口嗨谁不会?”

“我骗你做什么?”肖峻朝程京泽挤眉弄眼,“阿泽!快,上去一鸣惊人!”

“我拒绝。”

要是程京泽没经历上一世,心智还留在二十岁,那肯定会上去高歌一曲,夺了全场威风。可惜他现在的心智是三十一岁,只觉得上场是哗众取宠。

再说……他自从跟了纪淮,诊出骨癌,就没有心情唱过歌了,十年没有开过嗓,指不定震惊全场的不是美妙动人的男高音,而是惊魂四座的公鸡嗓。

这个脸……丢不起。

他只想当一个安静的吃瓜群众,听听歌喝喝酒,安详悠闲的活着。

可惜台上人并不打算如他所愿。

青年在一片阗嚣中瞥到了什么,忽然定住了,连歌都忘记继续唱下去。

台下人讶然地朝他的目光看去,有人起哄呼叫了起来:“一起唱!一起唱!”

程京泽一口烈酒含在嘴里不知当喷不当喷?

“抱歉。”青年笑了一下,微微扬头,灯光打在他如同完美雕塑的五官上,又引起了一阵哗然。

歌声停了,乐队也停了,青年的笑声从麦克风连接到音响,那声线是道不尽的摄人心魂。

肖峻有些社交恐惧症,平日里就很少到这种人多的地方,眼下因为程京泽吸引了全场人的目光,连他都受到不少打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