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页

我道:“可这样,我就会和他打起来。”

小常道:“你难道怕和他打?”

“我怕。”我老老实实道,“认真打起来,我怕会把他打死。”

那种情况下我俩打起来,仇炼争一定会用尽全力,而我为了摆脱他,就不能只用拳脚,必须用“劫焰掌”。

拳脚可以收力,“劫焰掌”收不了力。

它太霸道,也太决绝。

它是有去无回,它能放不能收。

那时仇炼争还不是意气门的门主,实力并不如现在,我若真一掌拍在他胸口,他极可能会在几日内或者几个时辰内死去。

至于为什么我觉得当时能打赢他,是因为他虽掌法厉害,但那时他是刚加入意气门,因性格高傲和没有背景而被排挤,没什么功绩也欠缺江湖经验,而他的眼力和对形势判断的能力……怎么说呢?

小常道:“你是想说他毫无眼力和判断力?”

我瞪他:“胡说什么呢,你也太小看人了。”

说完我严肃道:“他的眼力和判断力,一千分里可是有足足五分的!”

他这个人,非要和擅长内功不擅长外功的范鱼州去拼内功,还一定要和这位擅长水战的“鱼爷”在水里打,导致自己提前用掉了两次大招,然后又和擅长外功不擅长内功的“牛爷”风马牛去拼外功,导致自己被甩到树上数次,背部受伤不轻。

这种以己之短、碰对方之长的天才策略。

我看不懂,但我大受震撼。

就顾着莽,莽完了就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