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这些时,我心跳得很快,仿佛是初次尝试,陆成则坐了下来,我目睹他变得难耐,焦躁,面红耳赤,落在我手里,任我宰割,也攀上极乐。
我在这种掌控中收获了双重的餍足。
—
临睡前,我先洗澡,陆成则在后,等他回来的过程中,我百无聊赖地打开蓝牙音响,开着最小音量,边听边等他,还从柜子里翻出一只被我闲置的旧枕芯,套好,当做陆成则脑袋的安身之所。
回来时,陆成则闻声止步,停在门框内,安静听歌,用毛巾搓着湿漉漉的头发和耳朵。
他就像一帧电影截图,音乐只是迎合他出场的铺设。
关灭灯后,重见天日的新枕头并没有派上用场,陆成则一寸寸靠过来,挪来我枕头上,我不得不给他腾地方。
我们又在软绵绵的黑暗里,静悄悄地看对方,好像在彼此的视线里进行光合作用。
我笑他笑;我做鬼脸,他还是笑;我噘嘴,他就亲一下。
我小声道:“陆成则。”
他“嗯”一声。
我喜不自禁,我好幸运,我好喜欢他,我甚至开始羡慕和嫉妒自己。
我依旧感到不可思议:“第一次我到底是怎么连上你手机的?”
他说:“不知道,我刚好取出手机看时间,突然弹出来申请,我就通过了。”
我说:“你就通过了?”
陆成则说:“嗯,坐了这么多年地铁,第一次碰到,看你耳机名字,我估计是个妹子,来都来了,不如听听我的歌。”
“你居然没被吓走。”
“是愣了一下,”回顾那天,不再只有新奇,还多了甜蜜:“但你的歌也是我的歌,很熟悉,所以我听下去了。第一首是什么,你还记得吗?”
陆成则答:“不记得了。”
我遗憾地叹气:“唔,好吧。”
因为我还记得。
因为那一瞬间妙不可言,歌声奏响,神清气爽,车厢里那些或倦怠或麻木的面孔挨个消失了,人海消散,拥挤不复,音乐像是蜜糖金的河流那般,汹涌灌入,我的灵魂仿佛在跟播放它们的人翩翩共舞。
陆成则在我的哑然和失望里憋不住了,哼笑一声,用手臂环住我:“好了好了,我记得,怎么可能不记得。因为你的耳机名字看起来很甜,所以我选了一首歌。”
他果然在耍我。
我气得捏他脸,要挟他必须立即说出正确答案:“什么?”
他不假思索:“《sweettalk》。”
又换域名了,原因是被攻击了。旧地址马上关闭,抢先请到点卡目,一定要收藏到收藏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