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不知所措,徐湘湘拿出帕子递给她:“毛姑娘,你这是怎么了?是饭菜做的不够可口吗?要不要我让丫头们再去重新做。”
甫一说完,她就被毛舜按住了,毛舜吸了吸鼻子,她鼻子短短的,眼睛大大的,好似一只可爱无辜的小狗狗一样,让徐湘湘都忍不住对她心生怜爱,她带着哭腔说:“不不不,是自从我爹娘死后,从来都没有人跟我盛过汤,我太感动了。”
原来是这样,徐湘湘笑道:“快别感动了,日后咱们住的这么近,你若是想来,天天来都成,我常常也是一个人的,正好作个伴。”
杨泽歉意的对徐湘湘道:“弟妹别见怪,毛舜她爹娘过世后便来我家,我娘因为守寡,性子严肃,性格古板些,我又是个粗心的,所以她才这样。”
这么听起来还挺可怜的,毛舜却拿起帕子擦擦眼泪,吃到一个排骨,笑眯眯的,乐不可支。
“没事儿,我没有亲妹妹,一见面就觉得她和我亲,所以正好了,日后天天来玩都成。”
毛舜瞪大眼珠子,不可置信的道:“我真的可以天天过来吗?”
杨泽欲言又止,似乎是怪毛舜不知道客气,徐湘湘好脾气的道:“当然是真的,你来我是万分欢迎。”
毛舜欢呼起来,席间杨泽和沈矜谈起正经事来,“这几日城门把守十分严格,一只苍蝇都飞不出去,这些人恐怕都急死了,我看是时候欲擒故纵了,我们准备……”
这俩人小声讨论起来了,徐湘湘则负责照顾毛舜,毛舜非常能吃,一个人添了五碗饭,还打了个饱嗝,徐湘湘心道,这姑娘既然一直在杨泽身边,难不成是杨泽的未婚妻不成,到底因为刚刚才认识,徐湘湘也不便多问。
“毛姑娘,喝点茶消消食。”
徐湘湘用的茶壶是一盏水晶壶,这是她的陪嫁之一,听说是当初宫里赏赐下来的,一共也只有一套给了长房,徐通判夫妻疼女儿,早早的就给了徐湘湘,徐湘湘平时爱喝花茶,撒下几朵玫瑰花添点黑糖,又养颜又补血,在水晶壶里放着又好看的紧。
毛舜盯了半天,不自觉道:“这壶真好看。”
“是吗?这还是以前宫里赏赐下来的,以前水晶壶没现在这么多,现在好多西洋货过来都有卖这个的,你若是喜欢,可以买个差不多的,我这儿好多花茶,都是我自己晒的,你若是要,我匀点给你。”
说罢又带着毛舜去她里屋,杨泽看着毛舜的背影,对沈矜说了一句“谢谢”,沈矜摆手:“你可别谢我,要谢便谢我娘子才是。”
杨泽情绪有几分复杂:“我娘一直不太喜欢毛舜,我若是不带着她,她在家里的日子更是不好过……”
沈矜知道毛舜还是因为她功夫俊,还巧妙的帮杨泽破案,现在听杨泽说起才知道这毛舜并非是他未婚妻,只是因为杨泽第一次查案时遇难人的女儿,因为父母双亡,孤苦无依,所以跟着杨泽家住了好几年了,对外称是杨母收养的干女儿,原本沈矜以为杨母会认可毛舜做儿媳妇,可惜了,杨泽父亲早已不在,是寡母养大的,杨母虽说也并非坏人,可她只是想为杨泽找个贤内助,所以一直不大喜欢毛舜。
想到这里沈矜拍了拍他的肩膀:“别担心,等你中进士,一切就顺理成章了。”说完,沈矜便道:“这些儿女私情的话,咱们别说了,还是想想怎么扯出后面的那条大鱼。”
这种私事对于十七岁的沈矜来说他不感兴趣,他想娶谁自然会娶到手,也没什么好顾忌的。
二人又商量案子的事情,此时屋里的湘湘已经开始送衣服给毛舜了,“这套衣服你肯定穿上好看,我们体型差不多,来,你试试。”
毛舜扯了扯衣角:“沈夫人,以前还没有人对我这么好过。”
她褪下粉红色的衣裳,换上徐湘湘的新衣服,这是一套浅紫色的上襦配着珍珠百褶裙,腰带绣的茉莉花更显露清新可爱,梅香手巧,三下五除二就把毛舜打了结的头发用刨花水梳顺,再用头油抹上去,梳了个百合髻,整个人清新的如百合一样,十分可人。
还是头一次徐湘湘觉得自己有成就感,毛舜对着镜子看了看,有些不自信的问她们:“这样好看吗?”
梅花快言快语道:“毛姑娘,你这样好看多了,你看我们大奶奶是不是很好看,我们大奶奶的品味可是很好的。”
“梅花,别胡说。”徐湘湘颇有些推心置腹的跟毛舜道:“毛姑娘,吴越府如今时兴这种清淡雅致的衣裳,但凡雅致一点,总不会引人注目,尤其是咱们这一片,住着的都是学子,还是随大流好。”
实在是毛舜穿的衣服有些不合时宜,全身粉色可是又搭配的乱七八糟,一下子便把十分的气质拉低到了三分。
她本以为毛舜可能会表现的不高兴,谁知道毛舜大大咧咧的接受了:“嗯,你说的有道理,我的衣服都是我随手买的,我也不知道怎么搭配,我娘生前爱穿粉色,我就觉得粉色好看,都买粉色穿。”
人活在世上,未必真的完全不看别人的眼光,可能毛舜也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