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我一直没说话,柳程程,哦不,现在应该称之為林程,紧张地坐起身,
「哥,你别生我的气,我是真的喜欢你,你别这样,说句话,别吓我。」
「哦。」
应了一声,我也跟著坐了起来,只是却不愿意回头再去看那个人,捡起昨夜扔在地上的衣服往身上套,可是袖子就是不听话,怎麼都塞不进去。
我用力地塞著,就连林程来拉我的手,我也不顾,
「嘶…」
衬衣被我的蛮力弄破了,看著那道还牵著丝的口子,我一把将衬衣甩出,用力朝林程那脸就是一拳!
皮肉相接的感觉莫名让人觉得舒畅,我好像找到了发洩渠道,拳头一下接一下地挥出,而且我还学了王睿那招,每一拳都对著脸打!
到最后我整个人都坐在林程身上,手裡的拳头也挥的越来越无力,其实我知道自己并没有打几拳,可是手臂却累的一点力气都没了。
「哥,我喜欢你。」
「喜欢你妹!」
我从他身上滑了下来,指著房门无力得道:
「你滚,我这辈子都不想再看到你。」
曾经看电视的时候我还嗤笑这句臺词,这个社会那麼大,怎麼可能说见就能见到了,只要躲远一点,一辈子不碰面也就是小事罢了。
只是真应验到了自己身上,我才知道原来世界真的很小,因為那个人无论你到了什麼地方,都要跟著,所以世界再大,他也只选择在你周围活动,这样又怎麼会见不到呢。
自从那天把林程赶出我家,我就把家裡大扫除了一番,把所有那人用过的东西都扔了,连被单我都换上了新的,目的就是希望彻底将这人在我生活裡的痕跡给清理掉。
早上照常起床,照常熟悉,照常去公车站等公车,一切都很正常,除了那个我一出门就跟在我身后的人,我想,其实生活也就这样,看开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