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还叫乱?”王语回头看了王东一眼:“你军人强迫症吧。你没见过真乱的房间,我都是东西到处丢,最懒得整理。”
“他屋子向来收拾的干净,有时候我进来想帮他整理整理,都无从下手,所以他这屋子,我从来没动过。”张素芹说着,就从床底下拿出几双拖鞋来。还好,拖鞋都是人字拖,没有那种老式的拖鞋,样式他也都很喜欢,不老土。
“东哥穿多大号的?”王语看着那几双拖鞋问。‘“43的。”
王语一听就往王东的脚上看,王东穿着军靴,非常帅气。
“太大了,我都穿40的。”王语说着往床上一坐,将皮鞋跟袜子扯了下来,顺手拿了一双凉拖过来试了试。
他的脚特别白,透着很健康的红,一看就是享福人的脚,不像乡下人,脚上会有厚厚的茧子。他穿上拖鞋试了试,果然,像是个小孩穿了大人的鞋子,大了很多。
“先凑合着穿两天吧,不然洗脚洗澡什么的不方便。”张素芹说着就站了起来:“你们兄弟俩先说着话,我去给你倒杯茶。”
“不了不了,我这就回去了,您别麻烦。”王语慌着站起来,可是张素芹已经出去了,慌里慌张的,有些激动。
王语无奈,站起来朝屋子里看了一眼,打量着王东的房间,目光被一堵墙吸引住了:“你以前学习成绩这么好?”
南面的墙上,贴满了王东的奖状,从小学到大学,足有二十多张,有获了学科竞赛一等奖的,有获得三好学生的,还有获得优秀班干部的,凡是王语知道的奖状,王东都得了。
“好厉害。”王语说着,回头看了王东一眼,觉得王东在他心目当中的形象,瞬间高大了起来。说实话,他对王东不了解,一直以为王东之所以选择当兵,是因为成绩不好的缘故,属于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那种人。
“你都上大学了,怎么又跑过去当兵了?”王语问着又叹息说:“其实我以前上初中的时候,梦想就是当兵,我觉得当兵的人特别帅,很酷。”
王东的嘴唇的动了动,唇角露出了一抹笑,终于还是沉默了。
六年前的春节,跟着王父一块回来探亲的王语才十七岁,人生最青春秀气的时候,那是他第二次跟着王父回大杨树村探亲。那时候王东正上大二,一家人在他们大伯家吃饭,说到考大学的事情,大伯问王语:“你打算报考哪所大学,有目标了么?”
“我不想考大学,想高中毕业了去当兵,我觉得当兵特别酷,还能锻炼人。我要当军官!”
王语一腔宣誓似的热情惹得餐桌上的人都笑了起来,王父说:“这孩子从小就有军人情结,碰见个穿绿军装迷彩服的都喜欢的不得了。”
他那时候真的对军装这东西很着迷,卧室里贴的都是飞机导弹,玩具都是各种枪支和坦克。他还买了一身迷彩服,穿上去整个人都显得很精神。可惜这些青少年时期的热情,他都不大记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