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就是现在了。”Welson看着有关VIOLET的品牌设计说明,大概浏览了几行文字:“你不想做足够好卖的衣服,而是一个品牌。”
越亦晚深呼吸着点头,熟悉的瓶颈感又出现在他的内心里。
明明是这样祈愿的,也是这样努力的,可不管是打造出‘做自己’的品牌理念,还是策划各种切合主题的新款,却始终只能让人们把它当成跟风的商品,与那些流行款式的潮牌毫无区别。
为什么?
老绅士放下了书页,露出怀念的笑容:“塞缪尔先生。”
“你认为,人们为什么会选择时尚?”
“又或者说,”他停顿了一下:“他们为什么会被时尚选择?”
越亦晚怔了一下,隐约感觉脑子里有什么东西在被打通。
正如《穿着PRADA的女王》里所言的一样,人们是被时尚所选择的。
他们主观上认为自己是选择者,是他们本人在挑选着款式和色彩,可其实他们脑海中的许多定义,对色彩的认知和喜好,都其实是由无数品牌方联手构筑的时尚概念。
是品牌们告诉他们天蓝色是美好的,黑色是商务化的。
色谱中有上万种颜色,款式在几千年里不断革新,人们其实是在不断地接受那些品牌所给予的信息,再被这些信息诱导着做出选择。
“我……好像懂了一些。”越亦晚喃喃道:“人们选择时尚,是因为他们脑海中的概念,在把他们引向时尚。”
网红们会试图通过一个又一个品牌LOGO表现自己的富有和品位,商务精英们会去定做高端的西服领带,一切看似顺理成章,其实都是刻意为之的结果。
“有悟性。”老人看了一眼表,笑着道:“我们还剩十分钟。”
这十分钟,足够完全改变他的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