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了重伤依然能保持着优雅的举止,混身散发出教养良好的气质,却违和地穿着麻布衣袍,住在荒芜的院落,就算是不认识,也能猜出一二来。
男子满眼诧异,惊奇又感动地看着沈亦槿,“姑娘当真记得我?”
沈亦槿一愣,什么叫当真记得?稍一思考,她便明白了话中含义,应该是这男子认识她,但是她却未必认识这男子。
可话都已经说出口了,就得继续往下演。再者,她也的确好奇男子的身份。
“记得,可什么时候见过,在哪里见过我记不清了,只记得那时你家境殷实,不是这般模样。”
她不断点着头,表现得很是确信不已。
男子神色悲痛,咬了咬后槽牙,“姑娘记错了,在下还有事要做,请姑娘别再跟着了。”
沈亦槿蹙眉,刚才男子已然说出了当真见过的话,现在又说记错了,她确信,男子就是故意躲着她。
第二十四章
她想,如果男子真的认识她,而她不认识男子,也属正常。
就如同她十六岁生辰宴时,来了很多世家女子,那么多人她根本没记全,但那些女子一定都记住了她。
男子说不定也在类似于这样的情况下见过她,而她却不记得了。
细细想了想,最近两年,上京世家之中,并没有发生被罢官或者抄家之事。那么,这男子就不是官宦之家,所以,应该是商贾之户,而她所知的那些商贾大户都还好端端的做着各自的生意,可见他家也不是名声大作的商贾富甲。
比普通百姓富裕,却又比不上那些大商户,那应该就是一般的商贾富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