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你俩挺般配的,复合吧。”陈骏说,“赶紧结婚,我一定给你包红包。”
“没看出来你还挺有当红娘的潜质,可惜要让你失望了,我还没有结婚的打算。”
齐祺不想看他们吵架,说:“快下班了,今天没什么人,你先回去吧……”
“……”郑南与一时不敢信齐祺居然让他先走,但他没做什么表示,“那明天见。”
好吧,要让他承认这份落差感不好受,明明高中时齐祺最黏的人是他,现在改成陈骏了吗?齐祺身边有种奇特的氛围,郑南与只要一靠近就会想变成高三的自己,他会失去分寸感,为了维持形象不得不把责任推给齐祺。
这些奇怪的想法被郑南与抛在脑后,他去便利店买了听冰可乐,贴在额头,才把正确答案拎出来:九年过去,自然是总在自己身边的人关系会近些。
陈骏喜欢齐祺,这是郑南与后来大学才得出的结论。当然,他是不能理解喜欢人还欺负人的做法,准确来说他反对。齐祺应该幸福,可以谈恋爱,但不能是陈骏。
郑南与像个严苛的救助人,可以领养他的小狗,可你得确保有单独住房,家里人支持养狗,会给狗买好吃的,每天都要有时间陪狗玩,出示身份证,还得接受他的定期回访。不然他费好大劲救助的小狗,过得还没有在他身边好,干嘛?
陈骏还有前科,第一个就pass掉。
其实很逻辑很怪,郑南与凭什么去管齐祺跟谁在一起?但他这时懒得想,在路边喝完碳酸饮料,捏扁了铝罐扔进垃圾桶,他就要管。如果硬要有个什么关系才能管的话……他也觉得自己比任何人都有这个资格。
郑南与回去了,齐祺还守着店,他不走陈骏也不走。
“没人了,走吧,我带你吃个宵夜。”陈骏把他提溜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