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第29章

q市城东派出所。

“楚队,楚队?”

楚灵被人摇醒,眼睛还有些睁不开,叫醒她的人是派出所情报科的一个小姑娘。

回忆昨天晚上的情形,她问完钟寻把他放走之后,又跟派出所的民警们交代了一些关键点,坐在休息室不知不觉就睡着了,有些发晕的脑袋让她感觉自己睡了很久。

掀开不知被谁披在她身上的外套,楚灵迅速起身整理自己的衣物。

这么热的天没回去洗澡,感觉身上都要馊了。

“现在几点了?他们的口供都录完了?”

“还不到八点。”小姑娘道,“孙志伟说你们昨天一晚上都没吃东西,我给你带了早餐,你先填填肚子再休息一会儿。总共三十多个人呢,口供还早,去医院守着的也都还没回来。”

楚灵上下打量了小姑娘几眼,圆脸,扎了个麻花辫,看着倒是挺可爱的。她直接的目光几乎把小姑娘看得耳根发红,这应该就是孙志伟正在追的女孩子了。

她给楚灵带了两个包子和一杯豆浆。

楚灵揉了揉眉心:“不睡了,我去看看进度。”

在卫生间随便洗了把脸,用清水漱了漱口,三两口把包子吃完就进了审讯室。

正在问话的民警见到她刚想说话,就见她摇了摇头。

昨夜聚众斗殴的人较多,出现了四名死者,属于恶性案件,存在处理优先级。

不过派出所值夜班的人较少,而且审讯必须至少有两名警察在场,只能一个一个地来,到现在也就录了十三个人,口供都放在一起。

除了四名死者外,还有两名重伤,八名轻伤都送进了医院,有警察在那边守着。

本着主先从后的原则,猴子是第一批被提审的人。

猴子,原名侯代青,19岁,q市本地人。

家中独子,父母没什么文化,但他家以前的房子就在市中心,拆迁后以收租为生。

因为家中条件不错,所以父母对他的成绩也没什么要求,想等他年龄大点就让他跟他表哥去干工程。

当然,这些是猴子之前在派出所里留下的案底里的信息。

那个时候他还没成年,因为跟人争风吃醋打架被抓,第一时间就通知了他父母。

这次据他所说,手上的袖箭是花了一万五跟一个喜欢做手工的朋友买的。

卖给他之前,他的朋友还多次警告他只能用于收藏,不能用来攻击别人。只是因为他太喜欢,所以天天带在身上欣赏。

而昨晚上又喝多了酒,脑子不清醒,冲动了一些,这才发生了那样的意外事件。

至于钟寻,他一口咬定自己跟他不认识,当时说那话只是想积极主动认错,让自己少判些刑。

楚灵同时翻看了猴子一伙的笔录,这跟其他人和钟寻本人的口供来说是相符合的,在这之前他们并未见过,但楚灵还是在这里划下了个问号。

这个说法的确是勉强能够解释得过去,如果楚灵当时不在现场的话,也不会对他的话进行多大的考据。

回忆昨夜猴子喊话时的情形,皱眉、瞳孔缩小以及他微微落后的右脚,都是属于恐惧的微动作。

当时他是看到了,或者是想到了什么极度令人恐惧的东西,才会下意识地喊出那样的话。

如果他原本就是这么想的,或者他不认识钟寻的话,那他就不应该会这么快意识到这么说可能会产生的问题。

恰恰是他脑中的想法不能被人知道,所以才迅速改口做出了多余的解释,是心虚的表现。

像猴子这样间接致人死亡的情况,一般会判处3-7年的有期徒刑,加上之前还有过案底,和聚众斗殴数罪并罚,即使态度良好积极认错,3年也是少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