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乐,明天我有个朋友过生日,要一起去玩吗?”

陆清允:“不想去。”

他不是没见过孟云谏的那堆狐朋狗友,每次来家里做客,总是把家里弄的一团糟,乌烟瘴气的,他得忙 前忙后的准备饭菜,酒水,零食,脚不沾地的伺候收拾,有几次更是吵的简简睡不着。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孟云谏的好朋友,又能是什么好东西?

“我不想去。”陆清允重复。

孟云谏:“去吧,你老是窝在家里也没意思。”

他以前从来不带阿允见自己的朋友,嫌丢人,如果再给他一次机会,他恨不得天天带阿允出去,让人知 道他有个这么好的媳妇儿。

“我要和方执进组了,想休息几天。”

“就是吃顿饭的事,乐乐,我想让我朋友见见你。”

陆清允刚要拒绝,忽然又想到了什么,忙的改口 : “那好吧。”

第二天傍晚,孟云谏开车来接陆清允。

陆清允换了套稍微正式点的衣服,问他:“我穿这套可以吗?不好意思,我没什么礼服。”

孟云谏把人搂到自己面前,陆清允今晚穿了件米色的低领毛衣,下身黑色长裤,外面是一件黑色的羽绒 服,越看越觉得可爱。

“很好看,只是朋友吃顿饭罢了,不用紧张,有我在,没人会欺负你。”

是吗?

陆清允有些讽刺的笑了声。

的确是没人欺负他,毕竟欺负他欺负的最厉害的,不就是他孟云谏本人吗?

三十分钟后,孟云谏把车开到了一家夜场门口。

服务生已经等在了门口,上前叫了声“孟先生”后,就领着他们往三楼的包厢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