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起码,没有他当下遇到的麻烦令人烦躁。
洛纬秋看着眼前这个把自己堵在教学楼出口处的小个子男生,一时间真的没有反应过来,怔在了当场。
他在上课前接到了一个电话说快递到了,当时急于进教室,洛纬秋便说放在快递点就好,然而电话那头的人直言是贵重物品,不能代签。他想不出来会有谁给他寄“贵重物品”,但已经快要打铃,他也无心多说,于是匆匆报了位置,让那人在五十分钟后在教学楼门口当面交付。
谁知现在在门口看到的,是一个横看竖看都不像快递员的漂亮男生。
而对于孟澄来说,这是他惯用的老把戏了。遇到想勾搭又不好勾搭的人,就先想办法搞到对方的电话号码。那天在酒吧里,他趁着洛纬秋去卫生间后,偷偷从外套口袋里拿出他的手机,给自己发了一条短信,再删除。就这样,在洛纬秋毫无察觉地情况下知道了他的手机号。
孟澄的确很漂亮,讨人喜欢,他的脸上永远是活泛的,几乎没有静寂的一刻。笑的时候,笑意先从嘴边起,慢慢攀爬到其余四官上,再加上那一对月牙似的眼,哪怕只有一分笑,放到这张脸上也瞬间荡漾成了八分。红晕从白净清秀的脸上浮出,像是洁白泉水上飘零的花瓣,又像是盛夏白里透红的桃子。总之,不给还好,一旦给了他一个眼神,就会发现他既耐看,又令人想咬一口。
现在他就这样笑着。他说:“帅哥,我们又见面啦!”他身子微微向前倾斜,仿佛只要身前的人给他一个好脸,他就立刻扑进去一样。
但洛纬秋不吃这套。
“你……是谁啊。”
“你忘了吗?那天的酒吧里,我还把水洒在你身上了。”孟澄难以置信地微微睁大眼睛,他在心中为自己的魅力一时失手而哀叹一秒:“你真的忘了啊?”
这么一说洛纬秋就想起来了,可惜他脑中飘过的只有:原来是那个不长眼的家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