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就在两小时前,他忽然想起——他其实是个霸总。
他抱头欢呼!老子再也不用受那个泼辣的管家精欺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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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斯慕三年前捡了个流浪汉。
不会做饭,不会拖地,不会洗碗,甚至洗个袜子都分不清洗衣液还是消毒液。
家里时常一地狼藉。
柳斯慕盯着委屈巴巴立在墙角乖乖罚站的八尺男人,叹了口气。
算了,毕竟他长得帅,身材好,还有就是……嗯,身材好。
柳斯慕无奈地想,凑合过吧。
然后某天他接到一通电话,急匆匆赶到医院。
秦慎天头上的纱布还渗着血,看着他的眼神紧张闪躲:“呵,不就撞坏了辆破电瓶么?老子身价几个亿,以后别对我呼来喝去。”
柳斯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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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画风变成了这样——
柳斯慕让他拖地。
秦慎天:“老子随手一招三千保姆清洁!拖地?开什么玩笑?!”
柳斯慕:忍。
柳斯慕买回来草莓让他洗。
秦慎天:“让我洗?笑话!我以前只吃日本进口的科托卡,回头给你空运两箱,真没见过世面!”
柳斯慕:……我再忍。
柳斯慕不准他去酒吧鬼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