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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郁琛看着被推回来的草稿本,提醒他:“你不记一下?”

“记了。”余瑾怀说完,见林郁琛一脸不信任,又好笑地用食指点点太阳穴,“记在这里了。”

林郁琛:“……”

id是一串毫无规律的数字,这傻逼真能记住?

不过林郁琛没多想,就听余瑾怀说:“不过我很好奇,你这字迹,语文老师真的没说过要拎你去开小灶么?”

林郁琛的字迹说不上好看,但也绝对不丑,不过潦草是肯定的。而且很多学霸都有这样的毛病,尤其是理科生,大多时间花在解题上,特别是写题快了的时候,那字迹直接就飞上天了。

久而久之,就形成了除了我自己谁也甭想看懂的草书派。

而余瑾怀已经不是第一次吐槽他的字迹了。林郁琛翻了个白眼,“挑剔个毛!看不懂拉倒。”

说完之后又好奇心作祟,抬了抬下巴没好气说:“你的我看看。”

余瑾怀倒是大方,往后一靠把桌上的课本让给他看。

林郁琛抽过课本,快速翻了一遍,不听课的人书那叫一个干净,哪有什么字。直到他翻到第一页,看到上边“余瑾怀”三个大字。

林郁琛这下说不出话了。

因为这人字迹确实有点水平,笔锋刚劲有力,非常俊逸,属于谁见了都会忍不住夸一句的那种。

见林郁琛吃瘪,余瑾怀突然觉得有点好笑,“其实你也可以昧着良心说不好看,真不用气着自己。”

“我才不会把快乐建立在这种幼稚的事情上。”只是想不通一个不学习的人怎么练得一手好字,林郁琛把书扔还给他,“你以前专门练过字?”

“没,我握笔就是这个水平。”余瑾怀看着他狗爬的字迹,诚恳地说:“不过如果你需要字帖,我也可以给你推荐,我五岁的侄子正在练字,回头我跟他取取经。”

林郁琛握紧拳头:“信不信,你要是继续这么说话,咱俩迟早得打一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