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在听到江米夏和宋景韫已是暖了房,这几日就要搬到县城去住的事儿后,这心里头更是酸水直冒。
人比人,气死人那。
这个宋景韫,当真是命好啊。
江春宝满脑子都是酸熘熘的,以至于傍晚从书院步行归家,“无意中”路过三房家,瞧见宋景韫正拿着铲子给院子里头的芍药花培土时,这心里就更不得劲儿了。
老天爷真是不大公平啊。
他冬读三九,夏读三伏的,连个童生都考不上,这宋景韫回来后成日的闲着,围着江米夏一个女人打转,就要去参加院试了?
生气!
凭什么!
江春宝气得浑身都在发抖。
必须得想想办法才行!
江春宝眼珠子骨碌碌转了一圈,弯腰捡了一块脚边的石头,搁在手里掂量了掂量。
分量刚好,而且这石头是有棱有角的。
若是扔出去砸到人的话,势必会留下一片乌青,若是一个不凑巧打到不该打的地方,肯定会受伤的。
而且宋景韫手里正拿着铲子,这砸的若是极好的话,说不定正好让那铲子铲到手啊,脚背啊,小腿什么的。
若是落了根儿,致了残,那他就永远不能再去参加院试。
而即便没有,只是受了伤的话,那也会影响院试的发挥。
只要宋景韫出点意外,考试没那么顺利的话,那他心里头就舒坦了。
这般想着,江春宝瞧着四下无人,攥紧了手中的石头,瞄准了宋景韫,抬了手准备将石头掷出去!
但江春宝的胳膊刚抬了起来,却余光瞥见一个黑影正在朝自己狂奔而来。
那是一只狗。
极大的一只狗,通体都是黑色的,哪怕是在此时的傍晚黄昏,皮毛都泛着油亮的光,四肢长而壮,步子矫健,速度极快地朝他奔来。
江春宝不认得这只狗,从未见过,甚至在他的印象中,方圆几个村子里头都不曾记得谁家有这样的狗。